【纪念】第一个叫它“爱荷华”的人,是聂华苓 | 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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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2003年5月30日《文汇报 笔会》,原题“小城爱荷华”。

  爱荷华是一个美丽的小城,到处是树,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大树在这城市里生长了不知多少年。由于树多的缘故,动物也很多,当然是小动物,比如,松鼠,常常看到灰松鼠翘着大尾巴在草地上奔跑觅食,一点不怕人。还有野兔,似乎胆小一些,也还是能在夜晚看到它们一窜而过的小身影。我们甚至还看到过獾和小浣熊,当然,看到的最多的,是黄昏来聂老师家门外山坡上吃晚饭的鹿。

  爱荷华河流向密西西比,就在我们的窗外,抬眼就能看到它安静而丰满的河水。它不是一条大河,可它从容地朝着一条大河奔去的姿态很迷人。通往河边的小路上有几棵漂亮的树,结着繁密的小果实。一天一天地,看着它们慢慢成熟、变红,熟透了就落到了草地上,比红豆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有点像山楂,又有点像海棠,很脆,汁水很多,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有人说那可能是蓝莓树,也许吧,据说这种果子到冬天会变得又甜又软,是那些不能南迁的鸟越冬的口粮。

  爱荷华河里有一群一群的野鸭,会飞。看到它们从天空俯冲到河里的刹那我还以为那是大雁。可它们不是。从前我常常忘记鸭子原来也是一种鸟,有飞翔的翅膀,和大雁一样,是候鸟。可听说这里的人太喜欢喂鸭子了,它们过着丰衣足食富足的日子,这几年冬天,已经不再长途迁徙飞往温暖的南方。它们忍受着爱荷华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靠面包屑度日。看来,“以食为天”这句话,真是一条普适的真理。它居然改变了一种动物千百年来自然的习性。

  爱荷华河水气味很重,那是鱼的腥气。一尺多长灰黑的鲤鱼,常常张着大嘴来和鸭子抢食。有时,鱼群会吓退那些落单的野鸭。没有人在河边垂钓,本地人从不吃爱荷华河里的鱼,他们说因为河水有污染。所以鱼们可以自由自在终享天年,假如有一天从河里钻出一条鲤鱼精来,看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爱荷华河是一条富足和没有杀戮的河流。

  从爱荷华城随便哪一个方向开车出去,走不多远,就走进了广袤的田野里。美国中北部大平原,辽阔而坦荡,无边无际,却又不是一览无余,它有着非常舒缓和流畅的起伏跌宕,有如大地的呼吸,很像我们的东北。上帝或者说造物主真是太厚待这一片土地了,来到这土地肥美的深处,人大概才能知道什么叫“感恩”。这平凡而生机盎然的俗世美景,唤起的竟然是人宗教的情绪。

  爱荷华河岸边、公路旁,有一些小小的丘陵,他们把这叫做山。某一座山上,有一个“鹿园”。“鹿园”里,住着聂老师。更早以前,住在这里的,还有聂老师的丈夫,美国著名的诗人保罗·安格尔。鹿园其实就是丛林中一座红色的木屋,那红,不张扬,不霸道,是某种花朵的颜色,充满生气,和四周的树、山有一种奇妙的和谐。如果在冬天,树都变成了枯树,山变成了银白的雪山,那时,这红色的木屋会多么温暖和迷人,可惜,我没能看到这样的美景,我们一直没有等来爱荷华的大雪。

  鹿园里有鹿,鹿是野鹿,几十年如一日,每到黄昏,鹿就从山坡后面的丛林中出现了,聂老师早早撒下了鹿食,在从前,撒鹿食的应该是保罗。保罗说过这样一句话,他喜欢动物和女人。聂老师向我们转述这句话时,脸上有着怀想的温暖的笑意,这句话,还有这笑容,都让我们深深动情。

  现在,保罗一个人睡在墓地里,那墓地我们也去过了,黑色的大理石墓碑,一无修饰,简洁、大气、庄严、美。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保罗的,还有一个,是聂老师自己,那天,我一看到华苓·聂·安格尔这名字就哭了。这里将是聂老师最终的归处,这就是女人。哪里有爱情,哪里就是她们生死不渝的家园和故乡。墓碑的背面,刻着保罗的诗句:“I can’t move mountains But I can make light(我不能移山但我能发光)”现在,每年10月12日,保罗的生日,就是爱荷华州的“安格尔日”。

  爱荷华虽小,可也有好几家巨型超市和很大的购物商城,他们把它叫做“mall”。这一类超市和商城大多都建在城外,需要开车。在爱荷华,没有车就像没有腿。还有一家大约可叫做“车间商场”的地方,卖厂家的直销产品,都是现在中国年轻人喜欢的品牌,比如李维斯,比如耐克,比如cap,等等,还有ck的香水,价钱要比商店里便宜,叫“Williamsburg”,它离城要远一些,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要走大约四十多分钟,它的英文名字我们开始记不住,李锐马上就给他起名叫“威廉堡”。从此我们叫把它叫做“威廉堡”了,听起来十分欧洲。后来我才知道,“威廉堡”这名字,果然和欧洲殖民者有关,它是美国历史的一个纪念。

  但是聂老师买酒,从来都是到一个叫“John’s grocery”的小店,是一家小杂货店,用我们的叫法就是“江记杂货店”,这家店的店主,John,祖籍捷克,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开了这小店,如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John怕是已经过世了,现在的老板是他的儿子,城中的老居民,很珍惜这仅存的、唯一的小店。卖酒的店员,叫Wally,从前,六七十年代,是一个反叛的“嬉皮”,即使现在,你还是可从他身上看出一个嬉皮的痕迹:他的毛边牛仔裤,他的不修边幅,他灰白的头发在脑后编成的发辫,等等……他笑容非常诚恳,有时竟很灿烂动人。他熟知这城中所有老主顾对于酒的口味,假如你想送酒给某个人,你就到“江记杂货店”去,问他,“谁谁谁喜欢什么酒?”他就会从一排排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的酒瓶中取出你所需要的。有一天,我们想带酒去鹿园,就到“江记杂货店”,我们说出了聂老师的名字,比划着,威利马上笑着带我们来到里屋,从货架上取下了一瓶,正是我们所要的——差不多每晚都要在鹿园喝的那种叫做“Cognac(康尼雅克)”的白兰地。

  从前,来这里买酒的,应该是保罗。他开车下山,来到路边这小店,买“康尼雅克”,买威士忌,卖酒给他的,先是老约翰,后来就是嬉皮士威利。突然地,有一天,保罗不再来了,永远不来了。在他举行葬礼那一天,嬉皮士和他的老板,威利和老约翰,来到了墓地。聂老师匆忙中并没有想起通知他们,可他们自己来给保罗送行。那一天,嬉皮士威利,穿得非常整齐,肃穆,西装笔挺,打着领带,他肃穆地来给他的顾客、他的朋友、一个诗人送行,来和他说,永别。

  还有一个加油站的老板,保罗从前,总是去他那里加油。只要一看见那辆叫做BLAZER的吉普车,飞快地驶来,不用说,准是保罗了,没有人能把一辆大吉普开得这么帅气十足。他去世后,第一次,他的吉普,他的“BLAZER”——传播者,由别人驾驶着,由他们的女儿驾驶着,去了那个加油站,老板一看到那辆车,和车上的人,就站在那里哭了。

  这就是小城的魅力,全世界的小城,都有着那些大城所没有的情意。这也是一个人、一个诗人的魅力,有了这个人,小城变得非常大,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每年秋天,爱荷华最美的季节,全世界各地的作家、诗人,现在又加上了剧作家和导演,来参加由这个人和他的妻子开创的“国际写作计划”(IWP),全世界各地,比如,柬埔寨,比如,老挝,比如,太平洋上的哪个岛国,总有一个诗人,或者一个小说家,把“爱荷华”这名字当作了他生命中的一个纪念。

  2002年,和我们一起来到爱荷华的,有三十多个国家的同行。一开始,我们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于是我们就用自己的方式称呼他们,比如“日本胖丫儿”,(其实并不胖,只是丰满、结实,人很美丽,有着十分坦荡的笑声,总是称呼我姐姐),比如“玛当娜”,(是一个保加利亚姑娘,年轻、前卫,喜欢涂颜色怪诞的指甲油和唇膏,崇尚“肢体语言”),比如“小中世纪人”,(是一个巴西青年,眼神忧郁,留着中世纪宗教画中圣徒一样的长发,喜欢弹吉他,用很小的声音唱披头士的歌),比如“英国小驼背”,(其实并不驼,只是有些佝肩,金发、碧眼,他是个真正的英国贵族),还有“老德国”,(自然是个德国人,小说家,是我们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每天早晨在河边跑步,不喜欢君特·格拉斯),此外,还有“以色列”,还有“巴勒斯坦”,“以色列”是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姑娘,据说她在世界上很有名气,她的书,每一本,都是由“兰登书屋”出版,当人们指责将要到来的这场战争的时候,她站在了大多数人一边,她说,“我不代表以色列。”而“巴勒斯坦”则是我们中最文雅最有书卷气的诗人,多情而浪漫,我们常常看到他和那位来自波兰的女诗人一起,在爱荷华河边散步,据说他们之间有了故事。那个波兰女诗人,喜欢围红色的披肩,忧郁而严肃,我特别喜欢她羞涩拘谨的笑容。还有一位来自哥斯达黎加的作家,皮肤黝黑,头发天生卷曲,热爱摄影,我们集体旅行乘车,他总是喜欢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上,不失时机地,把一只胳膊从玻璃窗伸出去,举着相机,咔嚓咔嚓迎着风不停按快门,十分潇洒。他说他身上有一点华人的血统,会说一两个汉语单词,他的汉语水平和我的英语水平不相上下。可是,有一天,在我们常去吃饭的中餐馆里我们碰上了,没有翻译,也没有旁人,我们三个,他会蹦几个汉语单词,我们会蹦几个英语单词,可我们居然还谈得非常热烈,足足谈了半个小时,也许那纯粹是南辕北辙的谈话,可那“谈话”的氛围让我们给造足了,真是投契和热闹!后来,回国后我们才知道,他原来是他们国家一个身居要职的高官,部长。

  传奇的是,我们不仅有贵族,有政要,还有前游击队员,那是一个来自非洲津巴布韦的女诗人,她曾真正地在丛林中打过游击。我对她充满好奇,可是由于语言的障碍我无法和她真正交流,她严肃、沉默,和另一个非洲女作家形成鲜明对比,那是一个加纳人,明亮而喧哗,牙齿白得耀眼,身材高大丰满,总是穿颜色热烈的衣服,笑容十分灿烂迷人,她待人热情、喧响、亲切,可她身上却有着与生俱来的原始的高贵,如同一个神。她是我见过的最意味深长最像神的一个人,也许,她生活的地方离神最近。我很喜欢她,她是个小说家,是加纳唯一一个获过国家大奖的女作家。有一天,我们听她朗诵自己的小说片段,她写她的童年,一群乡下孩子,在猜测着苏联的生活,孩子们说,在苏联,所有的事情都要分工,比如吃饭,有的人专门分工吃面包,有的人专门分工吃果酱,有的人则专门分工吃马铃薯。我想那小说一定非常有趣,可我只能通过翻译知道这么多。

  从前,有保罗的时候,他常常邀请IWP全体作家到鹿园聚会,他们在屋后山坡前生起烤炉,用柏木枝烤牛肉。大家在阳台上喝酒,喝醉了,就唱歌,那些来自东欧的作家们跳起踢踏舞或者他们自己民族的舞蹈,一边跳一边流泪,地板都要被跺塌了。山坡对面,夕阳一点一点沉进了河水,从远处,你感觉不到它的流动,可它在流。在它的尽头,有着更仁厚的美景,那是密西西比这条神灵般的大河对它的等待。

  那时,山上的树还没有这么高,它还遮挡不住阳台上人的视线,现在不行了,现在树又高又密,除了冬季,已经看不到对面的河流。爱荷华的树,在秋天,真是烂漫极了,到处是一树一树的红叶、金叶,在蓝天下,在河岸,在某些白色的建筑旁,它们耀眼的明艳有时撞得人一阵眼疼。原来,有这么多树是可以在秋天变红的,从前,我只知道枫树,还有黄栌,还有柿子树。我们老师曾经告诉我,《西厢记》中,“晓来谁染霜林醉”中的“霜林”,指的就是柿子树。那是我们的树。爱荷华是没有柿子树的,却有着另外的红叶和美不胜收的“霜林”。我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名字,对于我,它们是异乡。

  从前,我们把美国北中部这一片肥美的土地,称作“衣阿华”,现在我们的地图上,则译成“艾奥瓦”(IOWA),第一个,叫它“爱荷华”的人,是聂老师,聂华苓,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国女人,她使“爱荷华”名扬世界。

  2003年4月8日于太原   

  作者:蒋韵

文:蒋 韵编辑:钱雨彤责任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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