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市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及一次性付款购房补贴的公告

关于延吉市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及一次性付款购房补贴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及一次性付款购房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包括外省、市)且在延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购买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
2022年开始已在延吉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但因无法开具税票而未能申领补贴的农民可在开具契税发票后继续提交申请,2022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不在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参照购房农民所缴纳契税的额度全额给予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000元家电消费券包(含1000元家电消费券2张,消费满5000元可使用1张1000元消费券,可拼单合并付款,并在指定限上家电销售企业抵现金使用)(家电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一次性付款购房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延吉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并办理首次网签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所购房屋应为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的新建商品住宅。
补贴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套)。
二、所需材料和申请流程
购房人到延吉市房产交易大厅2楼203室提交补贴申请书(现场领取)和相关证明材料:
(一)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
2.农村户籍证明;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认定)(证明模板见附件2);
4.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证书;
5.契税完税凭证;
6.本人银行卡(填写开卡地信息);
7.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房屋信息证明,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住房。
(二)一次性付款购房补贴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填写开卡地信息);
3.全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流水凭证);
4.《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5.购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商品房备案合同》(现房网签合同草稿)及其封皮、涉及房屋坐落、面积、金额、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页面的复印件。
具体流程:申请人按照要求将材料提供至市房产管理中心,由其进行审核后转给市财政局复核,市财政局将符合条件的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市房产管理中心,再由其转到申请人银行卡中,审核结果未通过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所涉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1月24日止,在政策申请期内,申请人可以提交或者修改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以上所称房屋不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三)已享受补贴政策的房屋在2年内不得撤销备案或进行交易。已申请该补贴的房屋无法叠加享受房交会以及其他购房补贴政策。
以上优惠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联系地址:延吉市建工街388号

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初审:田俊怡

复审:金星丹

终审:郭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