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凤台烟台路将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10月21日,平度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平度市凤台街道烟台路(规划潮州路—规划东外环部分路段)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拟征收冢子村土地(平征补公告〔2024〕91号)位于平度市凤台街道烟台路(规划潮州路—规划东外环部分路段)项目范围内,总面积0.01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143公顷(水浇地0.0126公顷、农村道路0.001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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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平度市凤台街道冢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由平度市财政局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0.3218万元。

拟征收东王家村土地(平征补公告〔2024〕90号)位于平度市凤台街道烟台路(规划潮州路—规划东外环部分路段)项目范围内,总面积0.2349公顷,其中农用地0.2349公顷(水浇地0.0998公顷、果园0.0935公顷、其他林地0.0068公顷、农村道路0.034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平度市凤台街道东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由平度市财政局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5.2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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