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全面推行补充工伤保险 护航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加快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切实减轻通辽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负担,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2024年,通辽市全面推行补充工伤保险制度,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工伤保险协议,充分发挥补充工伤保险积极作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化解用工风险、提高待遇保障,更好地维护职业伤害保障权益。

为确保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市人社部门主动对接商业保险公司,2024年4月15日,与通辽人保健康公司正式签订《补充工伤保险框架协议》,在自治区域内开通了补充工伤保险的先河,标志着通辽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为完善补充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加快补充工伤保险工作进程,更好地服务各类型参保企业,通辽人保健康公司还先后与各旗县市区社保中心签订《补充工伤保险合作协议》。

随着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良好的效益逐步凸显。经济效益方面:参保单位的数量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支付的保险费用有所下降,节省了一定的运营成本。同时,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广,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获得更好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社会效益方面:参保单位职工在享受更高水平工伤保障的同时,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也有所增强,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障功能方面:开展补充工伤保险,对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设方面意义重大,在推动制度覆盖更公平、保障功能更积极、管理运行规范化、经办服务精细化等方面具有很好的示范效果,对社保基金平稳运行,又增添了一道“安全网”,切实增强了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1家企业1863人投保补充工伤保险。推行补充工伤保险,不仅为参保单位提供了更多选择,而且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参保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好评。(梁园)

来源: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