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律知识星球的第176篇原创
在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事人遇到了难题。
已经拿到了诉前调解的案号,可两个月过去了,正式立案的程序却毫无进展。
当事人决定给法官打电话,了解案件情况并催促尽快正式立案。
通过当地 12368 司法热线,当事人获取了法官和书记员的联系方式。
然而,接下来的几天里,当事人在不同时段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当事人只好给法官所在庭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打电话的时间不合适,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正在处理其他紧急案件,而且法院下班时间是下午 6 点,建议当事人在下午 5 点半之后再尝试拨打。
但连续几天下午 5 点半之后拨打,电话还是无人接听。
当事人焦急万分之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建议通过 12368 热线给法官留言。
因为法院内部对 12368 热线有相应的考核制度,法官一般会对留言进行回复。
当事人立即拨打 12368 热线留言,说明自己多次打电话无人接听,希望法官方便时回电告知案件进展。
令人欣慰的是,一个工作日后,法官通过 12368 回复短信,告知当事人如有问题可继续留言说明。
这表明留言的方法确实有效。于是当事人再次拨打 12368 热线留言,请求法官尽快推动案件正式立案。
另一起侵权案件。当时同样面临联系不上法官的困境,尝试多种方法无果后,也是通过 12368 热线给法官留言,第二天法官就回电告知案件相关事宜。
这充分显示了 12368 留言功能在联系法官困难时的有效性,为当事人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善于利用相关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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