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向家庭暴力说 “不”

近日,针对一起家庭暴力案件,阆中市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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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程某与阳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2022年5月至2024年9月,阳某多次对程某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程某碍于情面一直忍受。后阳某殴打程某导致其全身多处挫伤,入院接受治疗。出院后,程某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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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阆中法院经审查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阳某长期对程某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对程某造成身体及精神上的侵害,已经构成家庭暴力。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阳某殴打、辱骂申请人程某。


送达裁定书时,承办法官对被申请人阳某进行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并为其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知识。裁定书同时送达申请人程某住所地公安机关及社区居委会。


最终,被申请人阳某认识到其行为对程某造成的危害,表示将规范自身言行,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理性对待处理夫妻矛盾。申请人程某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很满意,她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保护了我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让我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03

普法微课堂


Q1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A

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首次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


Q2

什么情形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

遭受家庭暴力与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已发生的殴打、捆绑、残害等肢体暴力,还包含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并不以造成损害结果为前提。


Q3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

申请主体: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若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为能力人、或因受限制、威吓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等可代为申请。

A

材料准备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关系证明等。证据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接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意见书;就诊记录、求助记录;遭受不法侵害的录音、录像、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A

申请法院:申请人应向其所在的居住地,或者被申请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

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亦不需要提供担保。


Q4

人民法院如何审查?

A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Q5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A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阆中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