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对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亿元股份回购款

全文1044字,阅读约需3分钟,帮我划重点

划重点

01苏宁易购向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亿元股份回购款,万达商管被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022018年,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苏宁国际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03由于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未能及时支付股份回购款,苏宁易购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申请仲裁。

04除此之外,永辉超市也因万达36亿元股权转让欠款申请仲裁,已获受理。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因未能及时支付股份回购款,万达集团再度被申请仲裁。
10月22日,ST易购(002024.SZ,苏宁易购)发布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
公告显示,苏宁易购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 向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un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imited,以下简称“苏宁国际”)支付股份回购款5040598551.33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 律师费等全部费用,该仲裁已被受理。
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 4.02%的股份。
当时王健林为万达商管回A股上市引入了多名战略投资者。腾讯控股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京东、融创与万达商业在北京签订战略投资协议,计划投资约340亿元,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
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 《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
事实上,除了未能及时支付苏宁易购的股份回购款之外,此前永辉超市(601933.SH)也已因万达36亿元股权转让欠款申请仲裁且获受理。
10月13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申请人,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其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
公告显示,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约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约200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 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约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8699998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约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