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富带了后富么?——这是大规模的、实实在在、无可置疑的事实

文\李子旸

中国大地上,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在坚定不移地推行既定战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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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多次讲过一句著名的话: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继而带动和帮助落后地区更好的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这句话被概括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

后来,这句话被很多人拿来“阴阳怪气”地发牢骚:确实是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可说好的先富带后富呢?怎么没人带我致富啊……

那么,到底先富带没带后富呢?

这事,不能靠个人印象,要看事实和证据,主要是看财政方面的数据。

首先要说明的是,关于共同致富,邓小平还说过很多话。这些话和上面那句著名的话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战略构想和路线图。

1988年,邓小平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他还说:在20世纪末之前,中国经济发展应主要集中于“第一个大局”;到20世纪末,中国总体迈入小康社会之后,即应更加注重分配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那么,邓小平的这个战略构想后来落实了么?

《东西中国》这本书,对这个历史过程有详细的描述。我们来看看真实的历史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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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也就是1980年代,中国的财政制度是财政承包制。各省向中央交纳了事先规定的定额上缴以后,余下的都归各省自己。对那些穷省,中央给予一部分财政补贴。

财政承包制显然有利于经济发展快的富省。他们经济发展快,财政收入增加很快,给中央交完定额之后,剩余部分越来越多,他们越来越富。

那么,各省上交中央的定额,是多少呢?这就靠各省和中央讨价还价了。各省当然是希望交得越少越好,中央则希望各省交得越多越好。在这个讨价还价中,虽然中央名义上是领导,但由于是手背朝下——找人要钱,所以很被动。

1988年,各省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增长,只有不到10%交给了中央,超过90%留在了地方政府手中。别忘了,中央还要补贴那些穷省,结果,中央的财力越来越紧张。

手里没钱,没办法,中央只好缩减对穷省的财政补贴,对他们也来个定额。够不够的,每年中央就拨固定那么多钱。不够花,中央也没办法。

贵州就是这种穷省之一。1980年代初,中央的财政补贴,占贵州财政支出的60%左右,到了1993年,中央只能补贴20%了。可以想象,那时候,贵州等穷省的日子是多么难过。这时,东南沿海经济正在大发展,富省穷省之间的经济差距,迅速拉大。

地方政府难受,中央的日子更难。虽然中央对穷省越来越“抠门”,但到了1988年以后,中央从富省收到的钱,还是不够用来补贴穷省的——入不敷出了。

日子简直过不下去,必须改革了——改革财政制度。1994年,中央下了大决心,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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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概括来说就是:各省不再按定额上交中央,改为按比例上交,而且,中央占了大头。目的就在于强化中央财力,有利于转移支付

果然,分税制改革遭到富省的强力反对——这可事关大笔白花花的银子啊。为了说服这些富省,当时的中央领导亲自带队去相关省份,当面劝说那些省领导。千难万难,分税制改革总算是顺利推行了。

后来一些人讲到这段历史时,把分税制改革说得很神奇,仿佛改革一推开,就立竿见影地解决了中央的财政难题。其实,事情哪里会那么简单。

表面上看,1994年当年,中央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之前的22%猛增到56%,改革效果很明显。其实,增加的很大一部分,又用各种形式返还给了地方政府——这可能正是中央说服地方政府时的妥协和让步。

实际上,1994-1995两年,中央财政占比还是22%左右,1996年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增长。2001年达到了38%;2006年以后超过了40%;也就是说,2000年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央的财力才有了实质性强化。

中央的财力增加了,对穷省的补贴,也就是财政转移支付,多了么?还是中央把这些钱自己给花了?

中央没怎么耽误,多收上来的钱,很快就用于转移支付了。

中央财政收入中,用于转移支付,也就是“先富带后富”的比例,1998年以前,一直在5%以下。2000年分税制改革成果显现,中央财力增强。2001年,转移支付占比随之上升,超过了10%;以后加速增加。2008年超过了30%,2012年超过了40%,近年来,已经超过了45%。

这是一般转移支付,此外,还有专项转移支付。加上专项转移支付,2001年,转移支付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接近40%,2009年到达了66%,也就是三分之二;此后稳定在70%左右。

也就是说,中央财政收入,包括从富省收上来的钱,和中央自己直接得到的财政收入,七成都拿出来转移支付,主要就是用于补贴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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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你含含糊糊说了个“转移支付”“补贴穷省”,谁知道他们把钱补贴给哪个省了。说不定大部分返还给那些富省了吧。

那么,继续看数据。

我们把全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部分。富省主要在东部。穷省,中部也有,西部也有。

分税制改革初期,如前所述,作为改革的过渡和妥协,转移支付的30%左右给了东部富省。不过,过渡期一过,改革稳固了,给东部的钱就迅速减少。2000年以后,基本上只有10%了——毕竟,东部也有一些贫困地区。

同期,也就是2000年以后,西部地区得到了45%左右,中部地区在2001年以后,也长期稳定在40%左右。也就是说,2000年以后,85%-90%的转移支付流向了中西部地区。

换个角度看,看看中西部省份对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

中部省份,1994-1997年,地方财政支出的10%左右,来自中央的转移支付。1998年以后迅速上升,2000年达到28%,2011年达到峰值52%,此后稳定在45%左右。

西部省份,1994-1997年,地方财政支出的20%来自转移支付,此后,增长迅速,2000年达到了41%,2008年达到峰值57%,此后稳定在50%以上。

也就是说,中西部省份财政支出的一半左右依赖中央转移支付。

如果这还不是“先富带后富”,那怎么才算是“先富带后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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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阴阳怪气编段子、发牢骚的人,可以休矣。

事实和数据充分表明,在中国,“先富带后富”是大规模的、实实在在、无可置疑的事实。中央政府在补贴穷省、奔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可谓不遗余力、尽心竭力。

更令人赞叹的是,邓小平在1980年底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被不折不扣、精准细致地落实了。甚至就连时间节点都很精确——2000年是转折点,邓小平说的是“世纪末”。

那之前,重点发展东部沿海地带,中西部省份“勒紧裤腰带”,支援配合沿海地带,让他们先富起来。2000年以后,转向公平分配,经过中央的转移支付,沿海省份开始大规模补贴中西部穷省,奔向共同富裕。

一切都按照战略部署进行。中国大地上,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在坚定不移地推行既定战略——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回顾整个这个历史过程,令人震撼。放眼全世界,有如此战略力、行动力、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的政府,中国可谓独一无二。

中国的伟大民族复兴,绝不是偶然的,而且是其他国家难以复制、望尘莫及的。

贺雪峰 等著:《东西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