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按照市局党委安排部署,在重点领域、源头监管、区域联动等方面细化措施,先后查获2辆“百吨王”,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筑牢辖区交通安全“防护墙”。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严重超限对公路和桥梁安全及车辆制动性能造成严重影响,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长期以来,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重点工作。
10月14日、10月15日,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发现,梁某某、陆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重型自卸半挂车疑似严重超载,随即民警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后将该车带至治超站进行过磅称重(载货:煤),两车称重的总质量均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其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经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梁某某、陆某某有多次“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陆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某、陆某某已被肃州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规定
货车超载危害大
来源:酒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