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砖致人死亡者被核准死刑,受害人应如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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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据媒体报道,“女孩被高空抛下砖头砸中身亡”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内,但听到判决的那一刻眼泪还是哗哗地流了下来。”被害人小娄的姐姐说,后续还会追究其他方面的责任,“罪犯在那个地方高空抛物几天的时间,都没有人去对他采取什么措施,这一点我非常难以接受,这也是导致我妹妹被害的一个原因。”

2023年6月22日晚,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小吃街买小吃时,被周某从32楼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离世。经调查,嫌疑人周某系租住在万达公寓的一名江西籍男子。

据检方指控,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

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死刑。

经法医精神鉴定,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周某自动投案,检察院以“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周某到案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想扔砖头砸死人,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执行死刑。”庭审中,周某对上述供述表示认可,并称“希望(被判处死刑)安乐死。”

去年12月13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庭审上,周某未当庭提出上诉,也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小娄家属质疑,在小娄被砸中前,周某曾多次高空抛物,附近的摊主也曾向小吃街的管理者反映,在短时间内屡次发生高空抛物的情况下,物业等有关单位为何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排查和预防行为?

小娄的家属认为,公寓物业管理混乱、未做好安全预防等工作。在短时间内屡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之后,多个单位没有尽到防范提醒的义务,其将就此追究万达广场、物业方、小吃街管理方等方面的责任。

小娄的家属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周某没有异议,“他父母听完死刑立即执行也哭了,说现在讲什么都晚了,他们最后也没有给我们道歉。”

律师解读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黄文滔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刑法》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黄文滔律师称,本案中,周某6天内多次高空抛物,所抛之物为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物和硬物,而且所处位置是小吃街,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造成人员伤亡概率极大,客观上也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从披露的动机来看也是为了制造恶性案件来求死,主观上属于故意。因此根据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较为准确。

“从周某的作案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以及案发后的悔罪表现等情节来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被最高院核准的结果,并不令人意外。”黄文滔律师说。

黄文滔律师还提到,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周某被核准立即执行死刑,其财产的继承人应为其赔偿,“但根据新闻报道,周某可能都没有财产,所以其本人无法赔偿。如果他的亲属愿意代为赔偿,也是可以的,但是法律不能强制他的亲属代为赔偿。”

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马丽律师也向“法度law”分析称,依据《刑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高空抛物者可依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论处。

本案中,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预谋从高层建筑物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以伤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其主观故意明显,积极追求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结果的发生。

6天内,周某先后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此行为多次、持续,且从高层向人员密集的楼下小吃街投掷,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相契合。

马丽律师指出,本案还存在可能被追责的责任方。

相关物业公司可能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缺失和管理不善的责任。作为建筑物管理者,物业公司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发生。周某多次高空抛物且砸伤他人,物业公司却未及时发现制止,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安装监控、加强巡逻等,存在明显安全保障义务缺失,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受害者。同时,周某能多次抛物说明物业公司管理有漏洞,应受行政处罚。

相关建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也可能有未尽监管义务的过失。若在房屋出租或管理过程中,未对住户身份和行为充分审查监管,或未及时维护检查安全设施,如窗户存在安全隐患未修复,就应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相关警方可能存在工作疏漏。周某多次抛物且有人被砸伤报警,警方未能及时控制制止其继续犯罪,虽事后将其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在前期预防和制止犯罪方面不足,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应加强对类似案件的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