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起火爆炸!动力电池新强制标准来了

5月2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以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替代旧有的GB38031—2020标准,新标准做了一系列修改,其中核心逻辑就是提高对动力电池的安全要求,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电池发生热失控后不起火、不爆炸,让车内乘员有足够逃生时间。

在新规的编制说明中提到,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电动汽车起火事故仍时有发生。通过对近年来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行业对于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场景下的失效机制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于此,有必要修订完善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要求,筑牢动力电池安全底线。

图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主要技术变化

修订的主要包括提升热扩散要求、完善热扩散测试方法、新增底部撞击测试及快充循环后测试。

在新标准制定过程中,研究组从行业调研问卷反馈的情况了解到,截止至2024年2月,已有78%的企业已具备“不起火、不爆炸”技术储备,基于上述情况,研究组一致认为将热扩散要求提升至“不起火、不爆炸”具备技术可行性。因此新标准提升热扩散要求至“不起火、不爆炸”。

图片企业“不起火、不爆炸”技术储备情况统计

在具体的测试验证方法上,新标准提出了针刺、外部直接加热、在电池单体内部布置加热片3种触发电池单体热失控的试验。

在针刺测试中,将针刺速度由“0.1mm/s~10mm/s”改为“0.1mm/s~1mm/s”,补充了针刺停止条件:直至热失控,或者针刺深度达到触发电池单体的90%。另外,为了尽可能避免由于针刺孔排气而影响到试验结果,标准中对电池包针刺孔位置的密封要求也作了补充。

试验时,制造商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触发方法,也可自行选择其他方法来触发热失控。当采用推荐的三种触发方法均未触发热失控,则认为电池产品无法被触发热失控,试验通过。

若电池单体发生了热失控,则应观察电池包或系统在不晚于热失控发生后的5min内是否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如未发出,则判定试验失效;如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则应观察①电池包或系统是否发生起火、爆炸,②烟气在报警信号发出之前,以及之后5min内是否进入乘客舱,若以上任一种情况发生,则认为试验失败,只有两种情况均未发生,则可判定试验通过要求。

图片热扩散试验判定流程图

从上述流程图中可以清晰看到,只要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包或电池系统出现起火爆炸现象,该电池就不符合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要求。

另外,新标准将原文中“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可充电储能装置”改为“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这也意味着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不仅覆盖常用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还包括钠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等新型动力蓄电池。

该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该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纳入该管理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本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准入管理,并依法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

附:《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下载网站地址为: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4/art_57bca2ac2c844b0ea7fe706781f56e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