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主阵地”和“终点站” 下好基层治理“一盘棋”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近年来,吉林省辽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建强综治中心、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网格、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探索形成了多元解纷“辽源模式”。

坚持“一体化”推进

建强法治阵地

“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研时的一番话,话语朴实直白,却直击人心。辽源市以此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县(区)两级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主阵地”和“终点站”。

创新模式强基础。在辽源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进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全面协调下,在县(区)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辽源市以新标准、新模式全面建成了1个市级、4个县(区)级、47个乡镇(街道)级、563个村(社区)级综治中心,实现了组织布局全覆盖。县(区)综治中心均选址新建,独立办公,平均建筑面积达900平方米以上,内部功能分区采取“268+N”的方式设置;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按照“1窗+4室”的模式进行功能设置,同时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村(社区)综治中心统一按照“3室”标准建设,配备信息系统终端,连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群众诉求在综治中心内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信息化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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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强力量建队伍。在市委的全力支持下,经省、市编办批准,辽源市将市、县(区)综治中心全部设立为同级党委政法委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政治强、作风实、懂法律、善调解、能协调”的要求,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进驻人员选配工作。目前,市综治中心配备工作人员7人;4个县(区)综治中心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9人,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派驻工作人员72人;4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514人;56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广泛吸纳网格长、辅警、综治协管员等参与综治中心工作,有效充实了中心工作力量。

完善机制提质效。突出“力量整合、功能融合”,构建了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方参与”衔接到边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强便民解纷“主渠道”。4个县(区)信访局及原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迁入同级综治中心,建立了“综治+信访”衔接机制,打造了访源治理“新引擎”;4个县(区)人民法院组建了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县(区)综治中心,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形成了“一楼窗口随时解、二楼各室深入调、争取不进三楼庭”的诉求化解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充分利用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资源,建成群众诉求化解工作机制,成为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利益和诉求、解决诉求事项的“主阵地”;制定《辽源市县(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工作手册》,涵盖工作指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23项制度机制,为综治中心高效运转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一张图”布局

筑牢法治根基

辽源市围绕“抓前端、治未病”,深入推动政法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延伸,为提升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大力助推“警地融合”工作机制。形成了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警务责任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等工作机制,全市27个派出所所长全部担任乡镇行政副职,同步担任本级综治中心副主任,224名社区(村)民警、辅警全部进入社区(村)“两委”,承担同级综治中心交办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完善市平安志愿者协会、县分局分会及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工作站三级联动体制机制,成立志愿组织78个,吸收物业保安、快递员等各行业志愿者3000余人。

着力推动“法官进网格”活动走深走实。构建“法官进网格”“1+3+1”解纷机制,65名员额法官、1246名网格长、387名调解员、584名群众代表、592名辅警组成解纷团队,线上统一收发指令任务,线下开展网格纠纷排查,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同时,积极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建设,依托“1+3+1”解纷机制,下沉审判力量,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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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执法司法服务关口前移。立足打造运行有序、务实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检察机关着力扩大上门听证案件范围和规模,推动“法结”和“心结”一起“解”;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向网格内延伸,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并按照“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依托基层警务用车,打造14个“流动百姓说事点”,深入网格为群众提供便捷、普惠、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一揽子”保障

打造法治枢纽

辽源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求事项办理可追溯、可评价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引领保障法治化落实。

丰富平台功能。打造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数据集成、统一指挥、及时响应、协同联动、有效处置”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网络,实现对全市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的一网汇集、综合运用。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高效处置网格事件、推动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网格事件处置指令、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指令网上推送,形成横向整合、纵向打通、闭环管理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

强化协调联动。围绕节约行政成本、提升治理成效下功夫、求突破,把96个县(区)职能部门汇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横向推进职能部门资源整合,纵向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贯通,运行管理上实行扁平化指挥,形成“线上吹哨、线下报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体系,实现诉求事项“‘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化解、‘一条龙’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延伸工作触角。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方向,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辽源市先后两次为基层网格长配发手持信息终端,网格内“急难愁盼”问题均可一键上报、实时办理,实现群众向网格长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办”,激活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辽源市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磅礴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