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受害者家属将追究事发地物业责任,律师:物业或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10月21日,此前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迎来最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姐姐娄女士处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复核结束后,娄女士告诉记者,她将准备追究事发地广场物业的责任。律师称,物业或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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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宣判被告人周某死刑。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虽然我国对高空抛物罪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相应的最高刑期。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本次案件中,周某的主观恶性较大,故意扔下多块砖头,造成不特定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后果严重,行为性质恶劣,违反《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最高刑期可以达到死刑。故高空抛物的行为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和客观行为综合进行判断,一般可能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危害巨大则很有可能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也警示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高层住户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小区等场所应加强管理和防范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等,以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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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此前本报披露的检方起诉书显示,在事发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本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事发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死刑复核结束后,娄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接下来她准备继续追究事发地万达广场物业的责任。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依据《民法典》1198条规定,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管理范围内对小区安全进行巡查,在周某多次高空投掷矿泉水可乐等物品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向其宣传高空抛物危害及后果,联系警方协助调查,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如果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现有人实施异常行为未及时阻止,则表明物业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或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