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左芷先后6次因吸毒、贩毒被侦查机关抓获,每一次都因怀孕免予行政处罚的执行或取保候审……我国法律作出这些规定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母性的敬畏,那些试图利用“法律的温情”钻空子的人必然受到应有的惩处。
卡点怀孕的“瘾君子”
2014年11月25日,左芷因吸毒被侦查机关抓获。“警官,你们可不能抓我,我正怀着孕呢……”鉴于左芷有孕在身,侦查机关依法对左芷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决定,但不予执行。次日,侦查机关根据最新掌握的确切线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左芷立案侦查。考虑到左芷有孕在身的特殊情况,侦查机关在对左芷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同时,详细告知她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15年2月5日,左芷又因贩卖毒品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同时,侦查机关还发现了左芷新的吸毒事实。眼见左芷临盆在即,侦查机关不得已,一方面继续对左芷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怀孕不予执行),另一方面又出于人道考虑继续对左芷取保候审。
再次被取保候审后的左芷仍未吸取教训,不但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网上追逃,还先后于2016年6月、2016年7月、2017年1月、2017年11月因吸毒、贩毒被抓获归案。左芷每次被抓获归案,不是在怀孕就是哺乳期,侦查机关不得不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社区戒毒(均因怀孕不予执行)、刑事立案的同时,只得继续对其取保候审。2017年11月,左芷在取保候审期间玩起了“人间蒸发”。此后,左芷在湖北等地“隐姓埋名”,依靠四处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2023年5月,侦查机关通过人脸识别等手段发现左芷踪迹后,将其从湖北抓获归案。
侦查机关查明,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左芷在怀孕、哺乳期间,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合计317.05克。2023年8月30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9月27日,丹阳市检察院依据级别管辖原则,将该案报送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避重就轻的“真谎言”
审查起诉期间,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左芷仅如实供认了2015年2月从事毒品交易时被人赃俱获的3.05克贩卖毒品事实,对于在侦查环节所作的其他有罪供述则一律矢口否认。
检察院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左芷的上家陈迁和下家李框言辞证据统一,供述了和左芷交易冰毒的事实。随后,办案检察官又调阅了陈迁与左芷的通话内容,发现二人在通话中虽未直接谈及毒品交易,但有“拿东西”等隐晦字眼,而左芷更是用一个新买的号码“专线”联系陈迁。左芷向陈迁购买30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的事实也已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至此,办案检察官认为,认定左芷贩卖30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此外,办案检察官经调取转账记录、生效判决及查阅涉案人员供述、证言,认定了左芷2017年6月多次向他人贩卖14克甲基苯丙胺(冰毒)的犯罪事实。2024年1月3日,镇江市检察院以左芷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天赋予了女性母亲的角色,左芷却以此作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所作所为令人痛心!希望左芷能够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尽可能地给自己的孩子弥补上情感和教育的空白。”庭审中,检察官说。“之前因为无知和家庭的不幸染上了毒瘾、走上犯罪道路,现在我知道错了也很后悔,我对不起父母和孩子……”左芷在最终陈述时说。
孩子的后续照顾均作了安排
2024年3月29日,镇江市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左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左芷上诉后,江苏省高级法院于2024年7月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左芷有三名子女,其中两名是左芷为逃避打击与不同的人怀孕而生,最小的才6岁。年幼的孩子以后该何去何从?办案伊始,这件事便牵动着检察官的心。经多方努力,孩子们目前均由生父抚养,消除了左芷入监服刑的后顾之忧。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镇江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同堂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与侦查机关就全面搜集毒品案件客观证据、避免借孕逃刑等问题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此外,为增强群众识毒防毒禁毒的意识和能力,镇江市检察院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今年以来,已有8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该院接受禁毒教育。(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