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潮|那些年,我遇见的口语外教

潮新闻客户端 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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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六年级的孩子上《My pen pal》这个单元,这个单元是关于笔友的话题,主人公张鹏的笔友彼特来自新西兰。课本动画视频里出现了彼特在新西兰农场生活的画面。出于学习英语是为了更好了解世界的理念,我特别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给孩子们看了关于新西兰这个国家的视频,其美丽的沿海风景、瑞士般的空中草原、纯净湛蓝的天空、牛羊满地的农场给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像,那里凝聚了我们新疆、三亚、呼伦贝尔三地之景的特色,又从没有什么战争暴乱,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国家,并且,我大学的口语老师里有两位来自新西兰。

那段青春洋溢的大学时光,那些在我英语求学路上留下深刻烙印的外教们,依旧历历在目,鲜活如初。

幽默白胡子David

了解我的大学同学其实都知道我喜欢文学胜过英语,只不过英语专业是自己将来的饭碗,学好它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大学班主任在我们上学的第一天就开玩笑说:宇宙的尽头是编制,进入这个学校,专业学过硬,等于一只脚踏进了编制里。

大学所有的专业课中,我最怕的是口语课,主要是因为自己的语音比较土,也怕说错被同学们取笑,口语课能逃则逃。

David是我们第一个外教,来自新西兰,第一节口语课他先介绍他自己。除了年龄,我们可以问他各种问题。从神态相貌,我猜测他大概五十岁以上,白头发,白络腮胡子,白皮肤,戴顶红帽子的话很像圣诞老人。他语速不急不缓,语音有点酷,说话的时候很像电影里高手对决之间,那种直接明了又很有气场的对话语气,让我有点怕他。他对我们的要求是每节课每个人都要用英语发言。因此我决定从第二节课就开始逃课。

他上课的时候第一件事是点名,要点很久,点到你还要跟你对视几秒、眼神交流一下,似乎在确定这节课你会不会用英语发言。我连续逃了三节课。每当David点到我的英文名的时候,班长会帮我小声回答:absent(中文意思是缺席)。大概是连续好几次听到absent,反而加深了他对我的影像。我觉得老是逃课期末肯定要挂科,第四次上课的时候,我很小心翼翼地坐在一个角落。当David点到我的时候,我正准备回答:I’m here.(中文意思是到)结果他自己替我回答了:absent.全班转头看着我哄堂大笑。开始他不明了同学们为什么笑,于是顺着同学们的目光疑惑地看向我,我当时尴尬极了,但是仍鼓足勇气地看着他招手说:Here.Nice to meet you.(中文意思是见到你很高兴)他怔怔地看着我笑了一下:Really?(中文意思是你确定?)全班又哄堂大笑。

其实懂外语的人能明白,有时候外语中精短的幽默挺余味悠长的。这场意外制造出来的笑点并非我有意为之,我当时算盘是这么打的,把我能搬出来的英语先秀两句,等于这节课我发言了吧,不会再被点到了吧。结果因为几次缺席引起了David 的注意,上课被叫到好几次,我磕磕巴巴地回答了他突如其来的问题,语法语音啥的都先不管了,一顿乱侃,加上肢体语言加持,没想到他微笑着似乎听懂的样子点头回应,我顿时觉得跟老外交流也没想象中那么费力,口语课也没有那么难熬。

之后的课,我学聪明了,摸到了他的上课规律,课前网上查资料,把上课的话题先准备起来,等到上课的时候,不会再那么无“英语”可说了。这法子很奏效,期末考试他给我的打成绩还不错,并没有因为几次缺席而扣分。

其实他也并非每节课都那么紧扣主题,他经常给我们上着上着就跑题,讲起他的国家,他的生活经历,他们的圣诞节,我很理解,一个漂泊在外的老头该很想念他的家人吧。可能是真的因为落叶归根,思念家人,他教了我们不到两年就回国了。

时尚女郎Avril

大三的那年,来了一位特别fashion的女外教,她和David一样来也自新西兰,大眼睛高鼻梁五官立体,留着黄色披肩直发,每只耳朵上戴着一排耳钉,舌头上还有一只舌环,个子不高但很瘦,喜欢穿很短的露腰上衣和尖头细高跟鞋。她自我介绍的时候自豪地说她喜欢的一位著名加拿大歌手Avril,跟她同名。

大概是因为年龄跟我们比较接近,Avril的课没有距离感,本人也很open,从穿着打扮也知道,她不是传统意义上中规中矩的老师,她会上着上着就演起来,像舞台剧扮演角色一样,突然就走了出去,过会进来的时候像另外一个人附体一般,双重甚至多重角色在她身上活灵活现地呈现,我想她真是适合舞台的,就像她曾经告诉我们她最大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

她上课从不拘泥于课本,总是播放各种英语录音材料,从新闻到经典的Essential English和New Concept English,让我们在真实、丰富的语境中感受英语的魅力。她有一个“绝活”——让我们复刻磁带,睡前重复听说录音中的原话,这样既锻炼了听力,又模仿了语音语调。这种把语言学习者扔进深水区的做法深刻影响了我的中学英语教学风格。

她常说英语中说和听是形影不离的,所以她的口语课有时候会发一张纸给你,纸上是一首歌,有些地方挖空故意漏掉歌词需要填空,你要听歌填空,边听边学这首歌。我们在听歌填空中,反复哼唱,练习听的同时不知不觉地学会了一首英文歌,这样新奇不枯燥的上课方式是我特别喜欢的。我曾经把这种方式用到我后来的初中英语教学中,深受学生喜爱。

因为她open的性格和拥有强烈个人特质上课风格,我不但爱上口语课,并且在以她为焦点的每周六晚的英语角我也从不缺席。

英语角上我们是什么都可以聊的,像非常好的朋友那样,“八卦”的我们装作非常好学的样子用英语问她的各种隐私,比如身高年龄做外教之前的工作等等,她并没有觉得特别不妥反倒非常直接地回答我们,也会好不忌讳地聊起她和她boy friend从十五岁开始恋爱到后来跨国恋到最终的分手,十年中他们之间的有趣的事。这异国的恋爱文化差异总是能引起我们的好奇,绞尽脑汁地用英语跟她交流,算是满足我们“八卦”的心和对爱情朦朦胧胧的向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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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据视觉中国。

接地气的May

May是我们大三下学期的口语外教,她来自美国,微红的脸孔,蓝色的眼睛,微黄的短发,肥胖的身材,外表就跟美剧里的大妈一样接地气。她的发音纯正地道,标准美式英语的魅力在她的口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相较于口语训练,她似乎更注重我们的发音,她经常在口语课耐心地纠正我们的每一个辅音、元音的发音口型,每一个单词在她的指导下都焕发了新的生命。她还教我们语调的运用,让我们知道英语不仅仅有升调和降调,还有“升降调”合体、“降升调”合体等复杂而美妙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说英语和朗读时的单词重音、节奏、重读、弱读,让我们的声音从此有了灵魂,能够自如地表达情感与思想。

三位口语外教,三种风格,却共同编织了我大学生活美好的回忆。他们用自己的热情与智慧,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英语世界的大门,让我在异国文化之精华里感受世界的奇妙。

回顾我的大学时光,很难忘记那些对我影响深远的英语教师,但这绝不意味着我轻视中学阶段英语老师们所扮演的至关重要角色。正如古语所云:“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教育的基石作用,其重要性丝毫不逊于高等教育,它们共同构筑了个人成长与知识体系的坚实基础。

如今,我在课堂的剩余时间里情不自禁地跟孩子们讲起新西兰,讲起我的大学外教们,我的大学生活,看着孩子们仰着头,听得入了迷,眼神里透露出向往与求知。处于基础教育中的我也扮演着孩子们学习生涯中的重要的角色,更希望自己也能为他们打开一扇通往英语世界的大门,让他们的未来拥有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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