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前不久晚间,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路人报警,称有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摔倒在路边,请求处理。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躺在草丛里呼呼大睡,电动车倒在路边。
民警将男子喊醒后对人身安全进行初步检查,确定男子没有受伤。经现场酒精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经现场询问,男子告诉民警,当天喝完酒后骑车回家,结果行驶至事发路段摔倒,因酒劲上头,睡意瞬间来袭,索性就地而睡。
针对男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中队民警对其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随后联系其家人将其安全带回家,并告知再三叮嘱日后饮酒要适量,避免过度饮酒发生意外。
江宁交警中队温馨提醒:无论是开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一次侥幸就可能让人后悔莫及。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