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入室盗窃后
非但没有离开现场
反而“反客为主”
在家中“体验”屋主的生活?
这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8月,家住金山区的姜女士报警称,她家遭贼了。她放在手提包中的几十块零钱不翼而飞,凳子上的双肩包也不见了踪影。
姜女士告诉民警,由于房子快要拆迁,家里只有一些衣服和家具,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而,在清点家中失窃物品时,她发现,这个小贼竟然在她家里住下了,不仅睡过了床,开过了空调,还用了洗衣机。更让有洁癖的姜女士留下心理阴影的是,他竟然使用过厕所后都不冲!
一般来说窃贼
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
会尽可能地快速逃离现场
但为什么这名窃贼
却反其道而行之?
而且从外观来看
姜女士家略显破败
不是偷盗的好目标
为什么窃贼偏偏选择
这样的地方下手?
正当警方开展调查时
又接到了一起报案
报案人郑先生称自家失窃了
被害人家中也没有丢什么贵重物品
是以一些吃食为主
在走访过程中
民警在现场发现了
一辆可疑的共享单车
怀疑窃贼很有可能
是骑着共享单车过来的
顺着这条线索
民警最终确定窃贼
正是31岁的盛某
其在8月6日下午2点左右
在金山区某农宅落网
民警调查后惊讶地发现,盛某并非居无定所的流浪人员,不仅有暂住地,还有一份正当的职业,他为何会实施盗窃,并且当“寄生虫”寄居在别人家?
对此,盛某表示,这是因为他忍受不了炎热的天气。因为他租住的房子没有空调,盛某每晚都会骑共享单车到处兜风。当他骑到第一个案发地姜女士家后,盛某发现这里有空调,而且似乎没人居住,便选择住下。
据了解,盛某是一名装卸工。如果踏实肯干,他靠自己的收入应该可以更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但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工作态度,让他经常入不敷出。后来,他就萌生了寄居在别人家的想法。
而寄居在姜女士家中的几天让他尝到了甜头,最终萌生了去别人家里偷食物的想法。
盛某偷的虽然是一些食物、双肩包等价值不高的东西,但是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实施了多次入室盗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的行为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样可以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来源:话匣子、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