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无法继承家产一无所有,为什么邢夫人能把持邢家全部家产?

《红楼梦》既然成书于明清时代,肯定要带有时代特有的烙印。尤其是作者故意模糊朝代纪年,地域邦国,在律法、规矩和礼教层面更是不脱明清两代窠臼。

之前关于林黛玉的财产的解读,本着口说无凭,就查询引用了《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相关条例。证明在明清两代,如果绝户之家有“同宗应继者”,也就是五服以内的血缘之亲,将会过继或者由宗族安排血缘最近者过继继承。女儿除了奁产(嫁妆)并无继承权。这也是林黛玉说他“一无所有”的原因。林家有多少钱的遗产,都和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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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说“不对”,那邢夫人也是女儿,为什么能“把持”邢家财产?能记得这个细节的肯定是看书仔细的人。但邢家情况与林家是完全不同的。我们看原文如何描写的。

(第七十五回)邢大舅道:“老贤甥,你不知我邢家底里。我母亲去世时我尚小,世事不知。他姊妹三个人,只有你令伯母年长出阁,一分家私都是他把持带来。如今二家姐虽也出阁,他家也甚艰窘,三家姐尚在家里,一应用度都是这里陪房王善保家的掌管。我便来要钱,也非要的是你贾府的,我邢家家私也就够我花了。无奈竟不得到手,所以有冤无处诉。”

邢大舅对贾珍讲说了邢家的基本情况。他父母早逝,留下“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就是邢忠邢德全,邢夫人、二妹、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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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邢大舅”实际是有争议的。按照文中描写,邢岫烟父亲邢忠是邢夫人之兄,为人是被酒糟透了的。因在家乡混不下去才举家进京投奔了邢夫人。按说邢忠倒符合“邢大舅”人设。

但这里出场的“邢大舅”邢德全,是邢夫人的小弟弟。他说起家中情况时,又绝口不提邢岫烟父亲邢忠。这就导致邢家的情况变得复杂,前后描写有很大问题。邢忠与邢夫人姊妹兄弟是什么关系?邢忠与邢德全两个人物,类似人设,实际并不需要重复写。第七十五回的情节用“邢忠”也可以。我认为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释邢家的问题。

一,邢忠是邢夫人父亲前妻所生,或者是婚前侍妾所生,留在姑苏原籍。邢老爹是在京城娶了邢夫人母亲后发迹。邢家由此是“两房”,五个子女。

二,邢忠就是邢德全,也就是邢大舅。从书中的情况看,不排除曹雪芹调整了设定,导致“邢大舅”前后不对榫。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各个时期的版本流传太多,以至于出版时集合的版本分属不同时期造成错乱。就像小红的父母争议一样。不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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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邢家的财产。根据《大明律·户令》关于女儿继承的规定:“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清承明制。清律“户绝财产”例规定,不论在室女还是出嫁女,只有在无同宗应继之人时,才能继承家产。若无女,则“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

邢家本有儿子就不是绝户之家,女儿除了嫁妆之外,是不存在继承家产一说的。邢大舅对比说的清楚:母亲死时他年纪尚小无法继承。显然当时父亲也死了。

邢夫人被被嫁给贾赦做续弦,也是因为父母早亡,家道中落。否则从邢夫人有几房陪房看,邢家当时的地位应该很高,只是后继无人才败了。这就是仕宦之家与贵族之家的区别。总有人追捧说王家王子腾厉害不错。但王家的短板是王子腾一倒就完蛋,底蕴比较贾家世袭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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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少叙,邢夫人父母双亡,弟弟年幼。她长姐为母,虽然出嫁也要负责照顾弟妹和家产,避免弟妹年幼不事经营。于是她也就“把持”家产带来了贾家。属于是家产监护人和执行人的角色。

邢大舅和邢家的花销,每次都是由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按时发放。

按说这种情况是暂时,等邢大舅成家立业后,邢夫人就要将家产归还给弟弟。可邢大舅不学无术,花钱大手大脚。邢夫人又为人有悭吝最看重钱,不舍得轻易放弃手中的财产。肯定也会像王熙凤放高利贷一样,有“钱生钱”的道理。才没把财产还给邢大舅,采用每月生活费的形式发放。

邢夫人发放的钱肯定不会多,也肯定不够邢大舅花。原本都是自己的钱,如今变成了“月例银子”,让邢大舅使钱捉襟见肘,才导致姐弟矛盾而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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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有没有解决办法?肯定有。就是邢大舅去官府状告姐姐邢夫人霸占财产。问题是贾府当时势大,邢夫人是荣国公世袭一等将军诰命夫人,谁敢判她?

女儿没有继承权,从夏金桂出嫁也能体现。夏家也是绝户之家,只有她一个女儿。可夏金桂吵架时也只说“陪送的嫁妆”,没提夏家的家产。皆因她也没有继承权。

综上,曹雪芹的笔下从来没有模糊文字,而是要读书人仔细看书,并以史料佐证就不难明白很多历史知识。有些问题不要想的复杂,反而容易误导。尤其关于林黛玉的家产,只听林黛玉怎么说,怎么行,再结合林家实际情况和明清继承法规定,就知晓真相。不用再去拿一些线索捕风捉影论证,结果就容易“莫须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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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您或许还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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