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大储备林建设力度,以保障木材资源安全。国家储备林建设新规明确国家、省、市、县和项目所在地林草主管部门分工,鼓励金融机构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相关活动提供信贷支持。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日前刚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森林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储备林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科学培育”的原则。
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以乡土树种、珍稀珍贵树种为主的大径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等多功能森林。
根据《“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将建设国家储备林3600万亩以上,增加蓄积7000万立方米以上。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木材安全是关系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当前,我国木材资源短缺、质量不高、结构性失衡等问题仍很突出,木材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构建国家木材安全保障体系,2012年我国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工程启动以来,累计落实资金1400多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授信3200多亿元,累计发放金融贷款1100多亿元。
十多年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总数超过360万个,木材产出收入超过1500亿元,依托国家储备林开展的绿色产业实现经济收入近100亿元,围绕国家储备林建设形成的加工企业达2700多家。
“十四五”期间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包括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大兴安岭6个森工(林业)集团的1849个建设单位。并根据自然条件等因素,将长江以南地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长江以北地区作为适度建设区域。同时,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将大力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培育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2284万亩以上,长周期大径级用材林1406万亩以上。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为承担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或地方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国家储备林贷款主体为符合金融机构规定的法人主体,应当具有建设国家储备林的资本储备、技术支撑和运营还贷能力。
摄影/章轲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依据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范围、技术路线、投资来源、风险控制、效益评估、保障措施等。用于营造林活动、林权流转和收储的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75%,其中用于林权流转和收储的投资原则上不高于总投资的30%,林权流转和收储期限、贷款期限、项目运营期限应合理匹配。
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管理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按规定申请享受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政策。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林地流转等手续后,取得的相关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等受法律保护。
征求意见稿明确,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相关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开展前期评估审查,办理项目贷款业务,审慎预测项目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鼓励和支持高效益的配套项目建设,增强还贷能力。
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贷款资金,凭符合要求的监理资料及施工合同支付,并按照金融机构工作计划开展贷后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和工程建设进度相匹配。金融机构在资本金按规定到位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贷款资金。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近年来,多地在国家储备林建设上开展了许多创新性探索。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采用“国储林+林票”收储模式,将盘活的森林资源进行收储流转,开展了储备林生态系统多功能经营创新技术试验示范,将传统的杉木纯林转变为杉楠等珍贵树种混交林,将退化桉树林转变为高价值的珍贵阔叶林,并实施了“储备林+林菌”模式,建立了碳汇示范林,带动林农约6000人增收致富,实现了山林增值、林农增收。
日前,广西首宗“国家储备林林票”交易项目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成功挂牌交易。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介绍,自2022年启动“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广西先后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发行“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增强林农与社会各界参与林票合作意愿,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渠道。截至2024年7月,广西累计实现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4.98万亩,印发林票总额5568.17万元,撬动2.39亿元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
谁来建?钱从哪里来?是推进储备林建设首先要解决的两大问题。四川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多元投融资机制,引导金融资本“进山入林”。将储备林项目纳入财政贷款贴息、森林保险范围,优先安排各类营造林补助资金,鼓励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实现以结果为导向的政策支持。截至2024年5月,四川省林草局已审查备案储备林项目175个,总建设规模1860.9万亩,总投资规模1905.5亿元。全省累计完成储备林建设260万亩,提前完成“十四五”既定目标。
一些地方还探索“储备林+林下种养”“储备林+生态旅游”“储备林+碳汇”等模式,做强森林资源储备体系和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引导农户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参与项目建设,分享生态红利。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投融资建设国家储备林。可结合国土绿化,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支持资金,在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方面对国家储备林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