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熊英英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两家国内锂电巨头的专利纠纷进入新阶段。
10月18日晚间,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四起诉讼中索赔额最高的一项涉及“液冷板式电池模组”专利,被告为宁德时代和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称两家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同时,要求宁德时代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及其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6亿元及200万元维权支出。
而另外三项专利诉讼所涉专利分别为“电池装置及电池装置的装配方法”、“电池组及电池装置”以及“一种电池包”。被告方除了宁德时代外,还包括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以及新能源车厂商阿维塔和极氪的汽车销售公司。
据悉,中创新航与宁德时代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自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已针对中创新航提起多项专利诉讼。
18日当晚,中创新航也披露了一项与宁德时代的专利诉讼进展。
公告显示,2022年8月,公司收到福建高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宁德时代针对公司、中航锂电洛阳及福州动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今年10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专利号为ZL201320059664.6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5805.11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中创新航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公司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本判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