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和内核人员交叉混同、部分项目质控现场核查、内核把关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多项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中国证监会要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此外,中国证监会表示,张瀚作为公司质控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张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