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漫步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区,随手一拍,都是一幅山水相映、人景和谐的生态画卷。
花亭湖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湿地公园,在国家水利风景区中,花亭湖风景区是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也是安徽省政府首批公布的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被誉为“皖西南明珠”。
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围绕花亭湖这一亮丽地标名片,努力做好“党建引领”“一体履职”“府检联动”三篇文章,以高质效履职助推花亭湖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注入检察力量和智慧。
党建引领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做文章
将绿水青山转化为生产力需要创新思路方法。太湖县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把花亭湖风景区生态保护作为做好“绿水青山”的着力点,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杠杆,以刑事检察工作为支点,在履职中不断更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将业务责任转化为党建责任,撬动检察履职护航生态环境保护高质效发展。
“为保护好县域内花亭湖风景区,努力以检察之力助力服务地方大局发展,我们确立了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总负责,总支书记组织推进,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具体实施,创建‘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党建品牌,通过党建引领提升生态检察战斗力、聚集力、公信力和知晓力。”太湖县检察院党总支书记黄昌华说道。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2人,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主张公益损害赔偿金102万余元。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党建品牌入选2023年度全市基层党建“书记领办事项”优秀案例。
一体履职
在保护青山上做文章
花亭湖源于红色圣地大别山,群山环抱,山峦起伏。然而盗伐林木、失火烧山等行为也屡有发生,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害。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坚持“一案四查”,即全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责任,切实保护好花亭湖水域林业生态资源。
该院通过完善内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涉及公益诉讼领域进行逐案排查,梳理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近年来,刑事检察部门先后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56件,公益诉讼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在对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过程中,该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将释理说法工作贯穿办案全程,向当事人释明司法政策,进行法治教育,张某某原位补植复绿295棵,异位修复协助补植复绿2237棵。
同时,该院还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突出对花亭湖风景区山场林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县林业局对周边山场、农户的房前屋后开展松线虫病防治排查,督促及时整改6处隐患点,凝聚林业资源保护合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对未经审批占用林地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份,对在册的古树名木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7份。
府检联动
在保护绿水上做文章
每年进入汛期后,花亭湖水位快速上涨,上游秸秆树枝等湖面漂浮物及沿湖垃圾随之增加,不仅影响景区美景,也使汛期排水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增加行洪安全隐患。
为切实保护花亭湖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太湖县检察院借助“府检联动”机制,与该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形成河湖生态保护合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查19次,清理出水面及沿岸垃圾70吨。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
近日,太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前期联合巡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确认检察建议所督促事项均已完成整改。现场游客镜头下的花亭湖湖水碧蓝清澈,湖周青山隐隐……
今年8月,在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主办的第一届“避暑消夏好去处”媒体推介会上,花亭湖以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清凉宜人的气候环境,荣获“湖泊避暑消夏好去处”称号。
“花亭湖是太湖的母亲湖,保护母亲湖,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我们将立足本职,久久为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护好花亭湖生态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太湖县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刘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