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王一淇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日前,瓦房店人民法院院执行局法官汪丽率领司法警察奔赴北京,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展通力协作,联合执行,最终在海淀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送拘,对其采取为期十五天的司法拘留制裁措施。
申请执行人大连某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某装备有限公司、李某、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案涉金1000万余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被执行人大连某装备有限公司李某、张某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大连某担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的查询工作后,因暂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此次“终本大清仓”行动过程中,经过梳理与排查,依职权主动恢复该案件的执行工作。案件恢复执行后,汪丽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未向本院报告财产,亦未主动履行义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汪丽法官制订执行预案,对相关人员及线索进行排查,终于确定被执行人李某在北京较为固定的行踪。于是,汪丽法官第一时间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开展执行工作,随后,即率司法警察赴京执行。
抵京后,法院工作人员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的协助下,于海淀区某写字楼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海淀区人民法院,汪丽对李某充分释法明理后,李某仍然态度坚决,坚称自己无履行能力,并拒绝分期履行的还款计划。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态度明确,拒不配合开展执行工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并于当日下午将被执行人李某强制送拘至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