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有网友爆料前中国男篮职业运动员易建联疑似嫖娼,并曝光了其裸照和身份证。一经发出,此事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广东东莞市政协回应,易建联系在职政协委员,已关注网络信息,具体情况需等官方通报。
1. 普通的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纯的嫖娼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构成违法。具体而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倘若易建联确实有嫖娼行为,其是否会面临行政处罚呢?这还取决于其嫖娼行为究竟发生在何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一般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因此,倘若易建联确有嫖娼行为,但时间已过去两年,那么也不能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哪些嫖娼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当前普通的嫖娼行为在我国是行政违法行为,而非犯罪,但并非所有嫖娼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
首先,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嫖娼的,可构成传播性病罪。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可根据是否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就医、是否能够通过本人知识和经验得到患病等综合判断。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其次,嫖娼行为在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因此,若是嫖娼时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则可构成强奸罪。在没有其它加重处罚情节的基础上,就应当在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从重处罚!
最后,嫖娼行为在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可构成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因此,若是嫖娼涉及多人,那么若是首要分子或者是多次参加者,即可构成聚众淫乱罪。
总的来说,当前有一些人认为卖淫嫖娼双方你情我愿,不应被作为违法。但实际上,古往今来,卖淫的女性之所以卖淫,绝大多数都是被迫之举。或是被他人所迫,或是被生活所迫。此外,嫖娼在本质上也是一种用金钱对他人身体进行剥削的行为。因此,我们应当坚决抵制卖淫嫖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