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将药磨成粉欺骗同学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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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布通报称已惩戒涉事学生
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学生于10月8日下午将自己服用的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药丸携带至学校,磨成粉末,分发给两名同班同学尝试。其中一位学生用舌尖舔尝了少许,因味苦立即吐出,该生已送医检查,身体无碍;另一学生旁观,未服用。
班主任老师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学校于10月14日对该事件进行全校通报,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警示教育。
学校通报表示,该生在父母的陪同下,虚心接受教育,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改正。其父母对学校的教育和处理表示理解和支持。另外两名家长也理解、支持学校的处理,希望涉事学生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拒绝没轻没重的恶作剧
加强引导教育家校共责
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在校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并不少见。但搞恶作剧一旦没了轻重,失了分寸,出事难逃法律责任。
在此前涉及学生在校意外伤害的相关报道中,有专家表示,家长应与学校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安全伞”,对孩子做到正确的引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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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尽到管理、教育的责任
上述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学校;学校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全面梳理学校在管理上的不足之处。
此次学生“恶作剧”欺骗同学服用药粉的事件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为确保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学校将
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药品入校管理;对全校学生开展药品入校管理规定和自我保护的要点培训;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和药理相关知识普及。
同时,后续也将持续关注误食药物学生的身体健康问题,并加强跟踪辅导受惩戒学生,密切家校协同,帮助学生正视问题、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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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始终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化了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并于第十八条中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因此,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的不是监护责任,监护人仍然对在校的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监护责任没有发生转移。
校园安全不能单靠学校来保证,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当摒弃过分依赖学校教育的心理,主动树立起自己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角色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与学校一起,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安全伞”。
做好科普
谨防误服药物等悲剧发生
儿童意外伤害事件是成为全球儿童致死重要原因之一。而意外伤害事件里,误服药物经常被人忽略。
由于儿童年龄小、好奇心强,一些药品的形状、色彩和带甜味的糖衣对他们有极大吸引,误服药物成了常见的儿童意外伤害之一。
近年来,儿童误服药物导致的悲剧不在少数。家长应该怎样避免悲剧发生?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提高警惕,预防孩子误食药物
很多老人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这就可能会导致孩子误食老人的心脑血管药、降糖药。
这类药物对孩子的影响最严重,可能会造成心率及心律异常、血压过低、血糖过低等情况,甚至会危及生命。而且误食这些药物后的症状会造成脑部缺氧,可能会导致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家长们应当:
服药后第一时间收纳好家中药物;若服药时不慎掉落,第一时间打扫处理;定期检查家中药物存放情况;时刻注意孩子精神状态,有些药物误服后不会第一时间出现症状;随着孩子年龄增长,为孩子进行心理和药理相关知识科普。
不小心误食药物,应急处理方法请收好→
一旦发生药物误服或过量服用时,看护人应沉着冷静,弄清孩子吃了什么药物、吃了多少以及服用时间,并带上残余药物、呕吐物、药瓶、外包装,尽快带孩子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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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无腐蚀性药物,可酌情给孩子多饮水,不建议常规催吐,尤其是婴儿、意识不清或抽搐的儿童禁忌催吐;对于意识清楚且可配合的年长儿童,如为1—2小时内服用的药物,可让其多喝水并尝试催吐,但动作应轻柔,避免局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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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摄入药物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喘憋、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神志不清、嗜睡、烦躁、抽搐等神经系统症状时,看护人应立即带孩子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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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出现意识丧失,但自主呼吸和脉搏存在,除了及时呼救、送医外,看护人应让其处于侧卧位,并密切观察呼吸及脉搏等情况。一旦孩子呼吸、脉搏消失,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家校应当共同携手
进行正确的教育与引导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央视新闻客户端综合国家应急广播、红星新闻等)
监制丨郑弘
制片人丨房轶婷
编辑丨魏韫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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