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大常委会就《吕梁市停车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王海彦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工委相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等就《吕梁市停车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不断提升我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市政府党组成员、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武胜强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如意小区、汾州府小区、恒利源停车场等地,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就停车规划建设、使用停放、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自《吕梁市停车条例》颁布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功能布局,科学实施停车位规划建设,合理引导交通需求,不断提升停车管理水平,营造了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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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市住建、自然资源、发改、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就《吕梁市停车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人大代表就《吕梁市停车条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指出,停车管理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停车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不断提升我市停车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要加强规划建设,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范现有停车位,盘活闲置停车位,发展智慧停车位,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来源:汾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