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执法应急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40项突出问题征集范围基础上,新增12项突出问题,经调查属实给予100元至10000元奖励。
来源:视觉中国
具体如下: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2.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违规进行砍伐、狩猎、捕捞、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以及建设房地产、工业企业等。
3.违规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4.焚烧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秸秆、枯枝落叶。
5.城市规划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6.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倒卖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和炼制地沟油的黑作坊。
7.违规修建码头。
8.违法填占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违法采砂。
9.违反长江十年禁渔规定违法捕鱼。
10.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11.非法猎捕、销售、食用国家或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12.非法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采集、交易野生植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
《补充通知》明确线索征集时间和方式不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活动将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