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合并房颤患者如何使用口服抗凝药物?这10项建议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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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患者的心血管疾病发生风险较高,常常合并心房颤动(AF)。虽然早期、中期CKD患者的AF治疗策略和非CKD患者而言无较大差异,但是在血液透析患者中,如果沿用这种治疗策略,可能会造成重度出血事件发生风险的增加。如果,患者不接受口服抗凝治疗,则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风险会显著增加。因此,如何平衡血栓栓塞和出血风险就是透析医生关注的。


2024年10月4日,CKJ发布了来自欧美专家的10项建议,除了优化用药建议外,还提出了手术介入治疗、优化透析方案等方法,可以更好地平衡出血和栓塞事件的发生风险。本文分为2个部分,分别为10项建议汇总和临床注意事项。




10项建议汇总


1.对于血透患者,不应不加批判(或思考)地直接使用CHA2DS2-VASc评分系统去评估患者的出血或栓塞风险,但可以考虑使用透析风险评分(Dialysis Risk Score)对合并AF或“无抗凝治疗”的血透患者进行风险分层。

2.考虑将AF负荷(AF发作时间)作为额外的危险因素。

3.定期重新评估抗凝治疗的疗效,即评估出血和血栓栓塞发生的风险。

4.不应在血透患者中常规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VKA)。

5.对于血透患者,应优先选择阿哌沙班或利伐沙班,并进行剂量调整,而不是选择达比加群酯或依度沙班。

6.若血透患者接受了口服抗凝治疗(OAC),则需要调整患者的低分子肝素(LMWH)的剂量。

7.应评估患者总体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考虑在未合并AF的患者中,使用小剂量直接口服抗凝剂(DOAC)作为心血管保护药物。

8.考虑为血液透析合并AF患者行左心耳(LAA)封堵术,以预防卒中。

9.对于血透患者,不应常规联合使用OAC和抗血小板治疗(APT),更不能长期使用双联抗血小板治疗(DAPT)。

10. 尽可能将血透患者纳入XI因子抑制剂的临床研究。


临床注意事项


1.虽然CHA2DS2-VASc评分系统被用于区分哪些患者将从OAC中获益,哪些患者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该评分系统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可能不太适用,未充分考虑患者的肾功能。ATRIA评分则在CHA2DS2-VASc评分系统的基础上添加了肾脏疾病标志物,可以更好地识别地位患者,可以防止OAC的滥用。透析风险评分则是在ATRIA评分的基础上为血液透析患者量身定做的评估系统,可以帮助医生更好的起始OAC治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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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透析风险评分的具体评分要求


2.临床常根据AF的持续时间将其分为阵发性AF(持续时间<7d)、持续性AF(持续时间>7d)和长期持续性AF(持续时间>12个月)。而AF持续时间越长,则患者发生卒中的风险越高。因此,医生需注意AF的持续时间问题,并将其作为个体化治疗决策的考虑因素。


3.虽然大部分指南推荐每年评估1次AF患者的心血管风险,但对于合并透析和晚期CKD患者而言此频率太长,专家建议每3~6个月评估1次。此外,在围术期之前,还应进行单独评估。


4.大量临床研究提示,VKA可能不会减少血透合并AF患者发生卒中的风险,相反,它们还能使患者大出血事件的发生风险增加。因此,尽量避免在此类患者中使用VKA。


5.达比加群酯80%经肾代谢,且可被透析清除。长期血液透析会清除其50%~60%的剂量。因此具有较强的不可预测性。依度沙班虽然受到透析的影响很小,但主要(50%)经肾排泄,需要降低剂量,避免蓄积。而且,依度沙班尚未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但是,阿哌沙班和利伐沙班均不能被透析清除,且经肾排泄相对较低,因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理论上高于前者。


6.大多数血透患者在透析期间都需要接受LMWH的治疗,以预防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但是,在使用OAC后,LMWH的剂量应该优化,以预防出血。


7.根据目前的证据和指南,对于有出血史或有长期抗凝治疗禁忌证的房颤患者,左心耳封堵术是OAC预防卒中的可行替代方案(2020年欧洲AF指南,2023年ACC/AHA/ACCP/HRSAF指南)。


8.对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HD患者,DAPT持续时间一般应限制在3~6个月,但APT单药治疗,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需终身持续服用。


参考文献:

1. GunnarH. Heine,Carolin Schneppe,Rupert Bauersachs,et al. 10 tips to manage oral anticoagulation in hemodialysispatients with atrial fibrillation. CKJ. October 4, 2024. Sfae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