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购全面解除!天津楼市新政影响几何?

央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0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全面取消了现有的各项购房限制政策。

中指研究院天津分院高级分析师牛晓蕙表示,此次天津取消住宅限购的举措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宏观趋势。预计将对市场供需关系、交易活跃度、市场预期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经历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天津住宅市场的需求结构呈现出向核心区域集聚的趋势。市内六区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占比连续4年扩大。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三季度,天津商品住宅供应192.70万㎡,同比下降近2成。成交164.60万㎡,同比下降14%。2024年9月天津商品住宅成交60.66万㎡,环比增长14.83%。

牛晓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内六区取消限购、降低首付比例,双重组合将有效激发外地购房者及本地改善型购房者的潜在需求,从而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此外,政策调整亦将有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助力市场企稳恢复。

2024年,天津及时出台430新政、积极落实517政策、929新政,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减轻还款压力,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牛晓蕙看来,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全国房地产市场从交易量的调整转入交易价格的调整情况下,天津及时出台新政,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住房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此次政策调整适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从交易管理、信贷等方面推出一揽子综合性政策措施,让居民购房选择空间更大、购房门槛更低、还款压力减轻,有利于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天津市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对于本次新政,天津市住建委对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后,居民购房有什么变化?

答:本次限购取消后,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无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等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问:取消住房转让限制政策主要涉及哪些群体?

答:2020年,天津市曾出台有关政策,允许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职工享受市民待遇购房,同时要求所购住房取得产权证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此次政策调整后,所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取消,转让住房不再受持有时间限制。

问: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近年来,天津市优化了住宅设计规范和标准,越来越多的高品质住房上市,这些项目虽然价格略高于其他项目,但仍受到市场高度认可。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更多好房子,因此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

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具体是什么内容?

答:天津市原有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且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该标准取消后,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交易等各个环节均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将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问: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居民在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与首套房一致,均为15%,进一步降低了居民购房贷款门槛。

问: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后,居民办理购房贷款时如何认定套数?

答:按行政区认定住房套数。居民在本市购房的,只核查其在本行政区的住房套数情况,并按此办理贷款手续。

例如,购房人在河西区、津南区分别持有1套住房,计划在河东区购买1套住房,此时只核查其在河东区的住房套数情况,如在河东区无住房,购买该套住房时,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问:在住房贷款利率方面有哪些利好政策?

答:一是落实国家存量房贷下调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减轻已购住房居民的还款压力。二是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支持居民购买二套住房,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问:在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重点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已授信的贷款资金,提高新发放贷款比例,实现“应贷尽贷”,积极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问: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天津市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供应节奏,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落实各区主体责任,用好调控自主权,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