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香港报道:10月16日,为解决劏房问题,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指,「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已提交报告,政府决定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
李家超指,现时不同分间单位的情况差异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风、面积,以至是否有独立厨厕或厨厕合并等方面,有必要订立最低标准,取缔不适切单位。不合目标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否则业主将不合标单位出租便要负刑事责任,住客则不须负法律责任。政府会给予现行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业主时间,进行所需工程。法例会设宽限期,期间不就违法出租采取执法行动。政府会为此设立登记制度,让已登记业主享有宽限期。登记制度只接受现有的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登记;而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申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给予改建宽限期。由于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是已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而已登记的现有单位必须改建为合目标「简朴房」,否则宽限期过后业主继续出租不合标单位便属违法,相关单位会有序被取缔,因此不合目标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数目会逐步减少,直至清零。
港府建议「简朴房」的标准包括必须有窗、有独立厕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等。工作组组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副组长房屋局局长会公布细节,并咨询立法会及持份者,制订立法内容及登记时间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