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公告擅闯天堂山自然保护区,容县:罚款!


近年来,常有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夜宿、探险等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给预防火灾等工作造成隐患。今年国庆期间,就有8名游客因此被终身禁入四川甘孜稻城亚丁景区,而在广西,也有人因此被处以罚金。

10月6日,稻城亚丁景区官方公众号发布通报称,10月2日,王某强等3人无视公告,擅自进入亚丁景区未开发区域,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徒步穿越活动,并趁工作人员下班,私自损坏景区服务驿站物资,性质恶劣。李某婷等5人,无视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仍然偷摸进入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旅游活动。该8名游客因违反了自然保护区和景区的管理规定,终身禁止进入保护区和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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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  周女士:不了解保护区里面的那些植物,动物,万一有一些危险,应该是服从管理,文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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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容县林业局去年发布通告,广西天堂山暂未开放旅游业务,公共设施设备尚未齐全,没有配备专业的旅游管理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开展户外活动。未经批准进入或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官方多次强调,天堂山,毒蛇、毒虫等具有危险性的生物活动频繁,气候多变,不能保障擅自进入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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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它是属于自然保护区,是不开放的,不给(游客)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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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然有人我行我素,近日,一团队无视自然保护区张贴的《公告》及设置的防护栏、警示牌,非法进入,并徒步穿越到达六五顶。


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执行了那个(首单)罚款了,500(元)。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其行为对保护区造成破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破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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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前进入六五顶的驴友,在露营时损坏草坪,或直接挖开草甸,乱扔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存在,目前,容县林业局联合容县公安局、容县生态环境局、黎村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开展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专项巡查行动。



记者 | 袁木 兰盛勇
编辑 | 刘慧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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