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女童被男生泼开水烫伤,哪怕是“恶作剧”也不应轻轻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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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六年级男生泼开水,造成二度烫伤。

02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

03然而,网友们对教育局的解释并不买账,认为涉事男生的行为存在恶意。

04目前,小妍伤势逐渐好转,伤情已稳定,近两天就可以出院,恢复正常生活。

05乳源县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进行相关责任追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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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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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10月13日,据媒体报道,该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向记者表示,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

一个6岁的女童,好端端在学校上学,何以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烫伤,遭遇一场飞来横祸?受害女童小妍(化名)父亲丘先生称:“她装水装到一半的过程中觉得水比较烫,想要倒掉,旁边一个高年级的男同学说帮她倒,他拿到水之后从我女儿头上正面就倒下来。”据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小妍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

根据现有报道,这起烫伤事件确实有意外因素。如果不是水温异常,男生的恶作剧也不会造成小妍二度烫伤的严重后果。但是,网友们对教育局的解释,并不买账。

涉事男生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可以理解,但不是恶意实施却难以苟同。所谓恶作剧,就是故意与他人开玩笑、戏耍、互相捉弄的行为。恶作剧最基本的形式即是故意使他人陷入窘境,并在旁观赏他人尴尬、吃惊、惶恐等等寻常难以得见的情绪表现,借此得到乐趣。通常情况下,实施者应该对于恶作剧的结果有基本预判,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轻微恶作剧,或许还可以归属于开玩笑的范畴。反之,明知道会造成严重后果依然实施的恶作剧,那就很难摆脱“恶意”之嫌,严重的恶作剧甚至可以被视作间接故意的犯罪。

对照这起烫伤事件,涉事男孩的行为无疑存在“恶意”实施意图。简而言之,即便水温没有异常,也应该知道往他人头上倒水是极度粗鲁的行为,而且会淋湿衣服让人处于难以排解的严重尴尬之中。如果是幼儿园的娃娃或者一、二年级的小朋友,不知道“轻重”或许还情有可原,六年级的男生难道连这点基本道理都不清楚吗?家长一句“孩子平时比较贪玩”,何其轻描淡写?这还可以算作是“贪玩”吗?没有“恶意”的恶作剧,又怎能令人信服?

经过多日治疗,目前小妍伤势逐渐好转,伤情已稳定,院方表示,小妍近两天就可以出院,恢复正常生活。恶作剧所造成的伤害或许很快就会过去,但依然有诸多问题值得引发深思。

“意外”事件,当然有其偶然性,但这种严重有悖常理的“意外”,更应看到其背后的必然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因水温异常而造成的烫伤事件,恰恰把涉事男生的“不知轻重”问题放大了出来,绝不能一味用“贪玩”或“临时起意”等言辞为其开脱,必须切实加强教育,令其深刻认识到错误。

小惩才能大诫,这样的“恶作剧”不能轻饶。六年级的肇事者当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存在,理应由未能履行教育、引导和行为约束责任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可以让肇事男生“长记性”,以儆效尤。

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指出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的回应,似乎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这样的质疑,或许不完全是空穴来风。现实中,不乏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面对校园欺凌之时,常常用“捂盖子”之类思维,想方设法“和稀泥”推诿责任,让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令人愤懑不已。乳源县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进行相关责任追究,进行处理,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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