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皱手术被降级,耳边留下疤痕!消费者找“施尔美”要说法!

医美如今已经融入很多爱美人士的日常。

 
今年9月初,张女士前往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希望改善面部皮肤松弛。面诊时,销售顾问向她推荐了一种被称为“内窥镜拉皮”的除皱手术。
 

求助人 张女士:


对方说内窥镜拉皮很好,获得过权威认证,发图片给我看的。


面诊后,销售顾问告诉张女士,普通的拉皮只要一万多,而内窥镜拉皮则还要贵几千块钱。为了追求更好的效果和安全性,张女士选择了价格较高、对皮肤损伤较小的内窥镜拉皮手术,并支付了22000元手术费。


求助人 张女士:


说内窥镜拉皮价格高一点,但对皮肤的损伤小,切口也较小,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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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手术后的第二天,当张女士查看自己的手术通知单时,惊讶地发现医生给她做的并非内窥镜拉皮,而是普通拉皮。更让张女士气愤的是,她的两个耳朵周边还落下了明显的疤痕。


求助人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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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块的疤痕,影响美观。没有变美就算了,还欺诈消费者。销售顾问说赔2000块钱就算了,我没有同意。


张女士想要做内窥镜拉皮手术,也付了相应的费用,为何变成了普通的手术?对此,院方将做何解释?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近期,零距离记者陪同张女士前往南京太平南路389号的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美容顾问单女士解释称,手术时之所以没有给张女士用内窥镜,完全是自己的失误。


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美容顾问 单女士:


是我个人的问题没有给她开,漏开了(内窥镜)。


然而,张女士对这一解释并不认可。她认为,医院以“内窥镜拉皮”作为噱头,实际上是为了吸引顾客、提高收费。如果事先知道是普通拉皮手术,她根本就不会在医院进行消费。


求助人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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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一开始微信聊天到后来交钱,都是要做内窥镜拉皮,介绍说是姓孙的院长有内窥镜技术,非常好,我们一直围绕的话题就是内窥镜,如果是普通拉皮,我不会做的。


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商品购买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江苏天熙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韶风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因为商家的欺诈导致产生了损失,应该在受到损失的三倍之内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话,完全可以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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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提是要认定院方或者美容顾问,本身就存在故意的欺诈行为存在,只要有证据证明,她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此,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医务处金主任表示,会将此事上报给院领导,并在一周之内给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