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严查!事关未成年人文身……

10月11日

绵竹市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

专项行动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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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组织学习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我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会人员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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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要强化宣传教育,将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要开展排查治理,聚焦文身低龄化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对文身、美容、美发、医疗美容等经营场所持续排查整治,对违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要强化权益保护,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体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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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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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行动,走访了我市多家文身店,重点检查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业务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违法广告宣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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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文身具有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易被标签化等特质。未成年人尚不足以清楚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给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还可能使未成年人在入学、参军、就业等过程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社会参与权等多项权利。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第四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第五条: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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