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买即退”提高境外游客“提袋率”,四川前3季度离境退税同比增长近5倍

蔡雅芸 川观新闻记者 曹凘源

10月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据相关数据显示,今年1—9月,四川省共为来自66个国家和地区的2800多名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业务,退税额达1469万元,同比增长近5倍。今年国庆假期前5日,四川为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退税额同比增长约5.8倍。

随着中国游日趋火爆,作为热门旅行目的地之一,四川通过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速推进国际航线加速恢复,提升入境便利度和支付便利性,重点旅游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入境游客专用天府通预付卡,扩大离境退税覆盖地域范围等方面措施,让境外游客在四川获得更佳体验。

其中,扩大离境退税覆盖地域范围方面,四川已设有离境退税商店474家,显著提高了境外游客的“提袋率”。

今年9月,全省首个“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落地成都IFS,国庆假期,IFS“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迎来首批“体验官”。符合条件的境外游客在首批38家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消费后,拿着购物小票和退税申请单,前往成都IFS集中退付点申领退税款,当场就能办理退税。

四川省税务局货劳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退付点支付境外旅客的款项币种为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支付,这种方式能够提高游客的购物效率和体验,激发二次消费欲望。”

“相较于传统的离境退税业务需要到机场海关查验后离境时才能办理退税手续,‘即买即退’的集中支付把办理退税环节提前到购物环节。”四川省税务局货劳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需同时满足在试点商店购物、购物后17日内由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离境、所购物品随身携带或托运离境、单次应退税款不超过1万元、本人持有可操作预授权担保的信用卡且予以同意等条件即可现场办理。他表示,“如果境外旅客未按期离境、或未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等相关规定的,则由‘即买即退’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担保扣回先行所支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