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世界农业科技大会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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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农业强国,利器在科技,关键靠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农业资源有序增长、农业产品有益流通、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有着重要的保障与推动作用。


2024年10月10日至12日,2024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平谷举行。10月1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2024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共议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路径举措,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贡献智慧与力量。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赵春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桂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北京市平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赵菊,以及来自部分政府机关、司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人民团体的专家学者,相关领域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政协委员等应邀参加研讨会,研讨会还吸引了多家媒体及众多观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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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紧密结合“中国·平谷农业中关村”建设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分为嘉宾致辞、审判成果发布、主旨演讲、理论研讨四个环节。在理论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农业创新成果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两大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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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由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主持。他表示,要以法治思维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以法治纽带汇聚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以法治路径护航农业中关村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对农业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领导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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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在致辞中指出,保护农业创新成果,是事关国家安全的国之大事。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做实严格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北京法院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以高质量的司法审判,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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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桂芳在致辞中指出,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农业创新发展,要深化理论研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农业领域全方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北京市法学会将不断加大农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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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推手。本次论坛聚焦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热点,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提供方向指引与实践指导,为建设平谷农业中关村、打造农业“中国芯”注入强劲动力。


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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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此次研讨会上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环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说,此次发布的10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植物新品种、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多个领域,集中体现了司法理念与裁判规则,对于明晰裁判标准、彰显保护力度具有积极意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全方位加强涉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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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赵春江以“农业底盘技术:传感器”为主题进行主旨演讲。他表示,传感器是智慧农业数据信息之源,中国近年来在农业传感器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正在逐渐增强,未来将持续加大发展力度,攻克关键技术,实现自主可控,助推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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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处长杨东教授以“数字农业数据要素研发机制和案例”为主题进行主旨演讲。他表示,农业新质生产力旨在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传统的农业生产进行全方位升级和转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农业发展领域,成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生产要素之一。他指出,要以共票理论优化数字农业领域治理,推动“数据要素X”的价值创造。


理论研讨一:

农业创新成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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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副局长、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主任、研究员张熠研讨了农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她强调,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要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内容,加强制度建设与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研究与政策主题研究,通过培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能力,积极盘活存量专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雷艳珍聚焦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二审案件的基本情况,指出法庭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成果,通过推动完善保护制度、不断健全保护机制、不断提升保护水平,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她结合典型案例,阐释了通过依法严格保护、依法延伸保护、完善证据制度等举措,保护和激励种业科技创新取得积极成效。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东霞研讨了全链条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她强调,要继续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监管模式,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条件建设,有序推进种业对外合作。


“农业创新成果保护”研讨环节由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辉主持。


理论研讨二:

地理标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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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一级调研员李悦介绍了中国地理保护与发展。他强调,新时代中国地理标志保护要提高法治化水平,以尊重历史、观照现实、参照国际为原则推动专门立法,加快建立新型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推动更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为聚焦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浙江实践,全面介绍了浙江法院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案件审理情况,从侵权认定、正当使用、举证责任、滥用规制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此类案件的审理重点,并以工作机制、专业机构、数字赋能为视角探究了地理标志商标的协同保护制度构建。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罗娇研讨了地理标志立法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她表示,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与商标法保护两种保护模式在理论上存在分歧,但在实践中呈现趋同。要从两种保护模式的趋同中提炼共识,构建地理标志协同保护的理论基础,充分发挥协同保护理论的实践指导意义。


“地理标志保护”研讨环节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逯遥主持。


结语


农业是基础性产业,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于科技进步和创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此次研讨会恰逢其时,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背景下,及时呼应新时代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未来,北京法院将继续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平谷法院

编辑:胡凯程 刘宇航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