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产粮大省,被称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而土壤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黑龙江在土壤保护方面有哪些措施和成效,以及下步有何打算?12日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回答了记者提问。
林奇昌介绍,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地处东北黑土区核心区域,拥有黑土耕地面积2.39亿亩,其中典型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耕地面积的56.1%,广袤的黑土地让我省成为国家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和商品粮输出基地,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黑土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近年来,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始终保持稳定,为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源头预防。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体系,通过持续开展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累计排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545家次,涉重金属矿区124家次,有效防止重金属进入农田。
二是坚持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把农用地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这三种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省125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完成类别划分,确定优先保护类耕地2.391亿亩,也就是质量较好且采取重点保护的耕地占比达到99.87%;其他占比0.13%的属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也同时采取了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实现安全可控,确保百姓吃得“放心”。
三是坚持强化监测、严格执法。在全省布设1428个土壤监测点位,实现市、县全覆盖,切实提升土壤环境状况及农产品安全风险研判能力。持续强化对土壤污染风险企业执法监管,对25家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我省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助力美丽龙江、绿色龙江建设。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