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拐卖儿童人数增至17名,已被判处死刑的人贩子余华英重新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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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10时,人贩子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被其拐卖的儿童人数从11名增至17名。余华英一审曾被判处死刑,因发现漏罪,案件被发回重审。当天庭审进行了7个多小时,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当年被拐儿童之一的杨妞花表示,余华英在法庭上的态度十分嚣张,很多事情都往死去的人身上推。新增了6名被拐儿童,其中一位受害儿童的母亲卿素华也出席了此次庭审,她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虽然自己已经在今年2月与儿子成功相认,但余华英给她的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认亲后和儿子的联系越来越少,“所以我提出了550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虽然知道她赔不起,但也表明了我的态度。”

余华英卖了自己亲生儿子后

走上了拐卖儿童之路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与王加文相识,后两人结婚。1990年,王加文因盗窃罪被判刑。余华英外出打工,与龚某良(现已亡)结识并同居。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后因缺钱,余华英将自己的儿子通过中间人以5000元的价格卖了,此后她与情夫龚某良走上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2022年6月,曾被拐卖的杨妞花报案,警方立案后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抓获。2023年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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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余华英受审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后,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2024年1月二审裁定,原判遗漏,发回重审。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被其拐卖的儿童人数从11名增至17名。


七八家被拐儿童家庭出席庭审

余华英在法庭上态度嚣张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也是最特殊的一位,是她将余华英送上了法庭。10月11日,她和姐姐以及三姨都进入了法庭参加了庭审。下午5点多,杨妞花走出法院接受采访时表示,余华英在法庭上态度嚣张,完全没有悔过之心。“凡是对她有利的情形,余华英都能回忆出细节,但只要出示对其不利的证据,她都说自己头脑被车撞过,都不记得了。”

杨妞花介绍,余华英当天在庭审中表现得很漠然,但也会抗争,“大多数时间是在抠手指头,或者一种似睡非睡的状态,面对法官和律师的询问,她只是点头。不过,对所有孩子被拐卖过程中的虐待和殴打行为,她都一概不承认。”

对于检方指控的拐卖17名儿童的事实,余华英没有抵赖,不过她也为自己做了辩解。“余华英说主要责任不在她,是情人龚某良(现已亡)打她,让她偷孩子,或就是丈夫王加文偷的孩子,然后让其转卖的。”杨妞花对此表示很愤怒,“她怎么能这么无耻,把责任都往死人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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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院开庭重审


另外,余华英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也没有办法,(拐卖儿童)也是为了生活。对其说法,杨妞花义愤填膺地进行了驳斥:“她怎么能这么说,我的爸爸妈妈也不容易,难道也要去拐卖儿童吗?”更让杨妞花气愤的是,当天庭审中,当她和余华英对视时,余华英总是半眯着眼,眼神很嚣张,表现出挑衅的样子。而当杨妞花提出拐卖过程中被殴打、被开水浇过头时,余华英却是以吵架的姿态来抵赖。对于被拐儿童家庭提出的民事赔偿,余华英说:“我愿意赔偿,但我没钱。”庭审最后,余华英希望法庭能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文广律师是杨妞花和被拐儿童李聪的代理人,他介绍,当天有七八家被拐儿童的家庭参加了庭审,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及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余华英认罪悔罪态度不诚恳,而且公诉机关也未对其作认罪认罚从轻处罚的适用。公诉机关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建议判决死刑。法庭认为因案情重大,休庭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合议,择期宣判。 


被拐卖儿童的家庭支离破碎

母子虽相认但早已生疏


余华英的落网,要归功于被她拐卖的儿童之一——杨妞花。杨妞花用9年时间寻亲,并凭借惊人的记忆力和不懈的坚持,协助警方抓到了拐卖自己的余华英。1995年,5岁的杨妞花被人从贵阳拐到河北邯郸,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一位老人,并且更名“李素燕”。在她的记忆中,她经常挨打,后来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长大之后的杨妞花总想寻求一个真相,想知道自己到底是被父母抛弃,还是被拐卖了。2021年3月,杨妞花开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寻亲视频,很快联系上了如今在江苏南通生活的姐姐。然而,父母因为她被人拐走,陷入深深的自责和伤痛之中,很早就过世了。

杨妞花说,她不想看到余华英的那张脸,因为那张脸在她脑子里面已经深深印刻了20多年。对于此次重审,杨妞花表示这只是一审,后面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准备明天先回贵州织金老家,将情况告诉外婆,以后还准备去其他的被拐儿童的家庭拍摄,让更多的人能看到他们失去孩子后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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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被拐儿童之一的杨妞花(右二)


四川广安女子卿素华的儿子李聪,是警方新发现被余华英拐卖的6名儿童之一。2002年,卿素华和丈夫在云南大理做生意时,4岁的儿子李聪失踪。当时他们就怀疑是租住在附近的重庆男子王加文把孩子偷走了,但苦于没有证据。2023年,卿素华从杨妞花处得知了王加文落网的消息后,便联系了杨妞花,并在对方的指导下到当地警方处进行指认。很快,警方就利用最新技术找到了她的儿子李聪。云南警方查实,是王加文和余华英拐走了李聪,并将其卖到河北邯郸。2024年2月,失散22年的卿素华与李聪母子俩已见面相认。

10月11日,卿素华也参加了庭审。她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作为受害人,她提出了55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我也知道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提出这样的诉请,更多是想表明一种态度。”和儿子见面后,卿素华起初还跟儿子常联系,但后来就慢慢变少了,她遗憾地说,虽然是母子,但孩子毕竟很小就一直生活在别处,跟自己缺乏感情基础,也没有共同话题。“人贩子给我们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我们虽然找回了孩子的人,但很难找回孩子的那颗心。”


重审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

结果很可能仍为死刑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原审已经判了余华英死刑,如今对她的指控中多了6名被拐儿童,但最高也不过仍是死刑。有网友提出疑问,都是死刑,重审是否是“多此一举”呢?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公司主任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裁定重审通常发生在二审程序中,当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原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可以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不同于再审,是针对一审法院宣判的尚未生效的判决进行的。

此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但在该一审判决还未生效时,余华英提出上诉后,贵阳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原判遗漏其他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重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付建认为,余华英在一审中已经被判处死刑,现在其被控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因为死刑已经是我国最严厉的刑罚,所以重审的最终结果很可能还是判处死刑。对于该程序的意义,他表示,上级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对全部的案件事实进行认证分析。由于发现了被告人新的犯罪事实,如果不发回重申,很难查清犯罪事实。

“虽然被告人在此前的一审中已经被判处死刑,但是仍然应当对其所做的全部行为进行评价,不能只考量刑期,还应考量审判带来的社会效果。”付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这也反映出司法机关坚守证据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而对于有其他同案犯的案件,新的犯罪事实可能会对同案犯有相应影响,需要根据新的犯罪事实对其定罪量刑。


紫牛新闻记者|陈勇 万承源
编辑|徐韶达
剪辑|万惠娟
主编|陈迪晨
图片和视频素材:受访者提供、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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