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规定2时至8时按摩须实名登记,专家:规定缺乏立法依据

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10月8日,广西南宁人大在官网发布了《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其中将“按摩服务行业”纳入特种行业,并规定“凌晨2时至8时场所内接受服务的人员应如实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这一规定引发了争议。有行政法学学者认为,实名登记涉及到公民的信息权和隐私权,地方性法规不宜独创性规定,若涉及实名登记,应该由法律授权规定。

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我国多地均有针对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颁布。据《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南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将包括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印刷业、按摩服务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等12个行业列入特种行业中。其中,《规定》第十六条要求,“按摩服务业经营者对凌晨二时至八时在场所内接受服务的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其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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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图源:“南宁人大”官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讲师胡斌认为,实名登记涉及到公民的信息权和隐私权问题,本质上会对公民自由权产生限制,如果要实名制,应该由法律授权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宜独创性规定。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既往颁布的地方性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涉及到实名登记管理,登记对象一般为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如2014年广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保存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该条例中,“按摩服务业”不在特种行业之列。

也有地方性特种行业管理条例将按摩行业放在监管之列,如上海市将“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纳入特种行业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范围,但《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中并无关于实名登记的相关要求。

胡斌称,特种行业管理目前在全国层面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地方对特种行业的范围规定也并不一致。在实践中,按摩服务业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地方将其纳入特种行业的动因。但涉及到实名登记的问题,胡斌表示,目前很多实名登记的规定都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定,一般要求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地方法规直接要求对消费顾客进行实名制登记,或缺乏上位法依据。

另外,实名制认证可能会对按摩服务行业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如果实名登记,有些消费者可能就不选择进行消费了。”胡斌说。他认为,特种行业管理本质上是一种经营许可,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未来宜出台对特种行业管理进行全国层面的规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