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吴馥梅
10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这已是余华英第二次在此接受审判,其被控拐卖儿童的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今日的贵阳中院门口,聚集了许多寻亲人士。在他们抑制不住的泪水和情绪激动的哭诉声中,一张张鲜艳醒目的“寻人启事”被高举过头顶。对这些父母而言,似乎将“寻人启事”在镜头前举得越高,找到孩子的希望就能大一分,全家团圆的路就能顺畅一分。
重审开庭,余华英仍有狡辩行为
当天庭审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多,记者了解到,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年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今日也来到贵阳中院参加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杨妞花接受了潮新闻记者的采访,她表示心情仍旧比较气愤,“因为(余华英)今天特别嚣张,这次她没有掉一滴眼泪,全程反抗庭审7个小时,我觉得公安部门证据很清晰充足。”此外,杨妞花还提到,余华英在庭上对于还有没有拐卖其他儿童的情况,未作任何交代。“我的诉求从没有变过,今天看到寻亲家长我就在想为什么还这么多,怎么还在找。”
另外,杨妞花在接受媒体直播采访时还表示,余华英在庭审中对拐卖儿童的相关证据没有异议,但表达了一点“所有拐卖的孩子都是王加文卖的,自己没有收钱,只是因为念旧情帮助了他”。
对此,杨妞花表示,余华英上述提到的情况与被拐儿童的证词不一致。据其介绍,被拐卖儿童在描述拐卖者外貌时,称是“一名女性、高颧骨、短发”。“她在庭上说了很多谎话,我们听着都不信。态度真的是非常恶劣,冷漠的态度让后面的家长都坐不住了,特别气愤。”杨妞花说。
杨妞花庭审结束后接受直播采访视频截图
据杨妞花介绍,此次庭审,该案涉及的12个受害家庭中,有8个家庭都到了现场,“另外还有一个家庭表示并不想面对余华英,请了律师到场”。
庭审后,潮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杨妞花,最终电话得以接通,但由于庭审后事情较多,她未能向记者分享更多的庭审细节。
不过,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今天庭审比较顺利,虽然余华英对整个案件有所狡辩,“但证据面前我认为是逃避不了法律制裁的,今日合议庭也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
此外,就新增6名被拐卖儿童的事实问题,王文广告诉记者,余华英承认自己参与了这6起拐卖,但她强调这是王加文(余华英丈夫)提议的。另据媒体报道,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央视新闻消息则称,1963年出生于云南的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而对所谓的几年空白时期,余华英则表示自己在工作,“她没有做出一个合理解释。”对于余华英所述的空白时期到底有没有拐卖儿童的情况,王文广坦言,若是没有线索的话肯定没法侦查。
就检方量刑建议方面,王文广提到,检方还是认为余华英犯罪事实属于特别严重,建议判决死刑。最后,王文广表示,不管是不是该案中发现有拐卖行为的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被拐26年,她成了“永远无法实现的女儿”
5岁那年,杨妞花被余华英以2500元从贵州织金拐卖至千里之外的河北邯郸。直到她31岁,也就是被拐26年后,才终于凭借儿时的记忆并通过网络成功寻找到贵州织金县的家,可是却不幸得知亲生父母因失去她而相继离世,姐姐也在不到12岁的时候成了孤儿。
“想到破碎的家庭,含恨而终的父母,我能不恨吗?”杨妞花曾在社交平台上转发过这样一句话:“她这辈子最想成为的不是被拐者、网红、新闻当事人,而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女儿。”
“我不能放过她(余华英),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杨妞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余华英能得到严惩,维持死刑宣判,让人贩子不敢再拐卖孩子。
被告人余华英 来源:央视新闻
其实,在杨妞花了解到自己被拐事实后,积极协助警方搜集线索,并亲手将人贩子余华英送上了法庭。
据媒体公开报道,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当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面对死刑判决结果,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此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二审开庭审理时,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参加诉讼。彼时,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向潮新闻记者证实:“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恳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驳回余华荣的上诉,维持原判。”
令人没想到的是,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高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当时,王文广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尊重贵州高院的裁定,“法律是公平的,也是严谨的,现在是因为又发现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犯罪事实,相信余华英最终也逃避不了法律的严惩。只是对杨妞花来说,还需要等待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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