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被指庭审现场态度非常恶劣 杨妞花:余华英今天一句道歉也没有
10月11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审理。经过7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未当庭宣判。
11日17时许,被拐者杨妞花与其他被拐儿童家庭的受害者陆续走出法庭。对于余华英庭审上的态度,他们纷纷表示不满,“她没有一点悔过认错的态度,我们怎么可能原谅她。”
“她一滴眼泪没有流,一句道歉没有说。全程耷拉着眼,仿佛要睡着的样子。”杨妞花透露,此次余华英被指控拐卖的儿童人数为17人,面对不利的情况,一概回复“不知道、不记得”,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仍是死刑。
她提到了一个细节,庭审中,她与余华英曾有2次15秒以上的对视。“她半眯着眼,很不友善,像是觉得当时怎么没有弄死我。”
庭审现场:余华英把责任推给丈夫和情人
回忆起整个庭审,杨妞花记得最清楚的是,余华英面对有利于自己的情节,小到细节都印象深刻,而面对不利于自己的情节,她一概是“不知道”、“不记得”。
杨妞花透露,整个过程中,她一滴眼泪没有流,一句道歉没有说,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态度冷漠。“最多往上翻一下眼皮,往前面看看。”
原审一审时,杨妞花曾当庭询问余华英,“你记不记得我”,并且让余华英记住,“你是我送上法庭的”。杨妞花提到了这样一个细节,庭审中,她与余华英曾有2次15秒以上的对视。“她半眯着眼,很不友善,像是觉得当时怎么没有弄死我。”
杨妞花透露,此次重审,余华英被指控拐卖儿童的人数由原审的11人升至17人。面对新增的6名被拐儿童,余华英对拐卖经过及相关证据都没有异议,但是她认为,与丈夫王加文一起拐走的儿童,都是由王加文卖出的,她没有拿到钱。但被拐儿童的证词却明确的是,一个女性,高身高,高颧骨,短发,将他们带走。
“17个被拐儿童,涉及到12个家庭。重审的庭审现场,一共到了8个家庭亲自到了,还有一个家庭成员表示不想面对,委托了律师到场,相当于一共到了9个家庭。”杨妞花说,庭审中,余华英否认了曾经殴打过被拐的孩子,否认了曾经实施过虐待行为。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死刑。而面对杨妞花等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余华英表示“愿意给,但是我没钱”。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7个多小时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等各方的各项权利,公诉人对余华英的各起犯罪事实逐一出示了证据。“余华英对主要事实,还是认的。但对于一些细节,有异议。对于当年的一些细节,但凡是对她不利的,均是‘我不记得了’,但是对她有利的,她记得非常清楚。”
“她把事情都推给了丈夫王加文和她已经去世的情人龚显良身上。”王文广透露,余华英的求生欲望很强,但实际上她的态度,对于被拐家庭来说,却造成了再次的伤害。“休庭期间,如果没有出现新的证据,案件可能会因案情重大,提交审判委员会择期进行宣判。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还会有二次开庭。”
法庭外:被拐21年女儿或被找到
10月10日晚,在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开庭前,杨妞花的姐姐桑英曾在社交平台写下这样一段话:“每次来开庭,都有很多寻亲的叔叔阿姨们陪着我们姐妹俩,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看着叔叔阿姨们,真的是特别的心疼,也很心酸。他们就好像当年我的爸爸妈妈一样,为了找孩子跑了很多地方,甚至他们都是走哪睡哪,连吃饭都是在路边上吃。小时候一直不能理解,世界上为什么要有人贩子呢?可就真的是有。希望所有的人贩子都能得到该有的惩罚,也特别希望叔叔阿姨们能早日与他们的孩子团聚……”
10月1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早早聚集起寻亲家长。他们共同簇拥着杨妞花等人走进法院,齐声高喊着“妞妞加油”,为杨妞花,也为一路克服艰难的自己,鼓劲。
法院内,杨妞花等人与人贩子唇枪舌战,法院外,这些寻亲家长高举着各自孩子的寻人启事,期望在一闪而过的镜头里留下痕迹。有家长哭喊着,“希望你也能够勇敢站出来,我的宝贝”。也有一位母亲,用粗粝的手指胡乱擦着眼泪,“爸爸已经倒在寻亲路上。妈妈一边打工一边找你,我只是想在有生之年见见你,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妈妈已经60多岁了,快要找不动了……”
11日14时许,法院门口传来一阵嚎啕大哭。一名母亲举着女儿的寻人启事,经过20多年的寻找,她的女儿周君可能找到了。接下来将等待最终的核实。
奇迹出现在一位寻亲家长的直播间。一位恰好在看直播的女孩表示,她的情况和寻人启事上的信息很像。她记得自己叫周君,记得自己穿着寻人启事上的裙子。遗憾的是,被人贩子烧掉了。
周君的寻人启事上写着,周君出生于1997年1月5日,失踪时间是2003年12月12日。失踪地点是贵州省贵阳市北郊小学门口。
周君的妈妈李艳,在与女孩简单通话后,一度手脚颤抖,不住地重复着“她被打了,她说她被人贩子打了……”
21年的寻女之路,李艳走得艰难。他们报了警、采了血,在寻亲网站发帖求助,然而女儿的杳无音信。
“女儿当时读二年级。那天中午我们没有去接她,下午外婆打来电话,说孩子不见了。我们赶去询问,得知女儿中午放学时被一个女子带走了。”李艳记得,女儿圆圆的脸蛋,扎着寻人启事上类似的发型。李艳与女孩进行了简单的通话,女孩记得自己在贵州被拐记得自己在北郊小学读书,读二年级。“我想过的,女儿会不会有一天看到我的寻人启事,所以每次这种庭审现场,我都会来试试看。”
“女孩现在生活在湖北。但是其他细节她记不清了。她说她被人贩子带走后,被打得很严重,伤到了头。我很心痛又很担心。”李艳已经加上了女孩的微信,她说需要等待女孩想想更多细节,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很长一段时间,李艳浑浑噩噩地靠在墙上,好像在想些什么。至于是否要赶去湖北,她表示需要想一想。
庭审7小时,未当庭宣判
2023年7月14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显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余华英曾在法庭上供述,与龚显良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通过河北邯郸的中间人,他们以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之旅。
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认为一审判决太重,当庭表示要上诉。
案件二审开庭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的庭审后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于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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