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异地乱罚”,及时!

相关部门要对地方罚没收入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公开,发现异常及时介入,坚决予以纠正,绝不纵容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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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曹灿辉

  10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会上表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必要时进行督查,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发广泛关注。​

  当下,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个别执法部门把歪脑筋动到趋利执法上,甚至对一些外地民营企业搞“远洋捕捞”式违规异地执法乱罚款,赤裸裸地将其当成“摇钱树”,企图以罚增收,结果罚没收入畸形增长。殊不知,这样做违背市场经济公平原则,严重败坏执法公信力,破坏良性营商环境,挫伤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妨碍企业正常发展,危害不可小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相关表述,明确提出“二不能”,整治“三乱”,对个别执法部门有关行为进行纠偏,是对当下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痛点”问题的及时回应,更是对全会要求和中央精神的积极落实,极为必要而迫切。

  凡事皆有度,过犹而不及。正常情况下执法部门有责任履行法律赋予的罚款、检查、查封等权力。不过,权力不可乱用滥用。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怕的也正就是那些置其于死地的乱罚款等不当行为。无论如何,对民营企业进行“远洋捕捞”式“异地乱罚”该休矣!相关部门要对地方罚没收入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公开,发现异常及时介入,并鼓励公众举报罚没收入增长异常,顺藤摸瓜,精准督查,坚决予以纠正,绝不纵容滋长。同时,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的相关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强化震慑。

  再从长远来看,遏制对民营企业“异地乱罚”等违法乱象,还要形成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提升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力限制个别执法部门手中权力,防止滥用。比如,取消不合时宜的罚款名目,进行釜底抽薪,守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要让相关行政机关将应当上缴的罚款收入按照规定缴入国库,不得截留、私分、占用、挪用或者拖欠,消除地方罚款冲动。只有这样,整治对民营企业进行“远洋捕捞”式“异地乱罚”现象的成效才能持续显现,以激活经济“一池春水”,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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