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家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韦家干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韦家干 资料图
长期在广西任职
免职后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韦家干出生于1958年6月,籍贯广西东兰。韦家干在广西农信系统工作多年,陆续担任广西农信社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副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主任。2014年5月,韦家干出任广西农信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一职,直到2019年7月到龄被免职。
2024年2月23日,韦家干被查。
记者注意到,韦家干在任期间,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巡视组向广西农信社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提出,广西农信社推进县级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进度缓慢,部分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机构内部运转,个别地方存在信贷潜在风险,个别县级农合机构信贷岗位、信贷环节违规违纪问题反映突出等。
在2024年中秋、国庆节来临之前,广西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含韦家干在担任自治区农信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等问题。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私欲膨胀,唯利是图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7月12日消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韦家干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韦家干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的车辆和商铺;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要求下属向存在贷款风险的企业发放贷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家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家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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