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一大批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
刘烈宏指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他强调,这些年来,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
刘烈宏将政策的主要创新点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
着力激发供数动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
着力释放用数活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规范授权运营活动。授权运营创新性强,亟需统一制度规则。《意见》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意见》中还有不少改革创新举措,可以为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导。可以预见,《意见》出台后,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同时,也能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刘烈宏预期,文件出台后将产生四个方面的效果。
第一,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而且,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数据在哪里,怎么获得。我们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第二,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例如,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不仅可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也能让决策更加科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除了可以提升效率,还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特别是对于人工智能发展,数据资源更是至关重要。我们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要素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
第三,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我们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第四,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