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1)报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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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1)仅接收部分驻济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济南市的其他考生。

02报考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五所高校的考生需选择这些高校报考点报名。

0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

04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逾期不能上传。

05此外,考生需注意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到考点学校,遵守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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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1)只接收部分驻济高校(济南校区)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学点所在地为济南市)及工作(须提供社保缴纳材料)或户籍在济南市的其他考生(含往届、自考、网络教育等,下同)。

不接受以下情形报考:报考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的考生,须选择以上高校报考点报名,涉及报名、信息确认、考试问题请向上述高校报考点咨询。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

(1)驻济高校(济南校区)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济南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2)驻济成人高校、驻济教学点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驻济成人高校、非驻济教学点的成人应届毕业生应为济南户籍。

3.其他考生

(1)济南户籍的其他考生。

(2)非济南户籍但在我市工作的其他考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济南市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4年8月-10月。档案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济南的考生须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初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2.网上缴费时间:选择济南招考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及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4.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三、网上确认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未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网上信息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逾期不能上传。

考生须上传的材料格式要求拟于教育部公布系统标准后,于10月中下旬向考生公布,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nzk.net)。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及报考点网站详细了解山东省各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以免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进行确认。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承担。

2.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性信息不能更改。关键性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逾期无法修改。重复缴纳的报考费将于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考生如修改非关键性信息,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

3.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系统自动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请注意: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4.网上确认完成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考生报名数据,将考生随机安排在我市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考点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5.如考生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便利条件,请于11月20日前向本报考点(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95号)提出申请。

6.《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望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本次考试将实行两次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到考点学校。

来源: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