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平/文 在武汉大学上研究生时读过这本书。时隔三十多年再读这本书,新阅历新阅读颇有新体会。特与大家分享五点读书体会笔记。
一、 该书所谓“资本主义精神”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家精神”
何为资本主义精神?该书首先大篇幅引述美国早期政治家、科学家、作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系列名言。摘要如下:
一定要记住,时间就是金钱。
一定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
一定要记住,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
请记住这样一句话: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
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它有损于你的信用也不应当去做。
除了行为谨慎、细致以外,把欠别人的东西时刻记在心上,也会让你在大家的心目中成为一个诚实,讲信用的人。
要时刻谨记,你所拥有的一切并不会永远属于你,要细致地计划生活,做到量入为出。
如果你被大家公认为是一个节俭、诚实、守信的人,那么即使你一年的收入只有六英镑,也可以完成一百英镑才能做到的事情。
如果每天将四便士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那么一年下来你就浪费了至少六个英镑。这样一来,也就失去了一百英镑的意义。
如果一个人每天浪费可赚取四便士的时间,日复一日,他也就失去了使用一百英镑的特权。
如果无所事事而浪费掉了价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也就是白白丢掉了五先令,这就好像故意将五先令丢进大海一样。
事实上,丢失五先令的人,并不尽进失去这一点钱,而是失去了因这五先令在交易中所能赚取的所有利益。
“毫无疑问,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正是那些话的体现,但是,我们并不能奢望这些话包含了所有的资本主义精神。” 这是作者对上述名言的总结。
作者进一步阐述道:“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些话。古恩伯格曾经用‘从牛身上榨油,从人身上刮钱’来概括了美国佬的哲学。这种比喻的独特之处就在于,被公认的守信、诚实的人竟将这种观点视为自己的理想;他们尤其认为自身不但有增加资本的责任,而本身的目的就是增加资本。是的,富兰克林宣扬的,不只是如何发迹,更是一种独特的伦理。违犯规范的人并不是愚蠢,而是忘记了责任。这才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那种最普遍不过的从商中的精明,更是一种精神气质;而这正是我们感兴趣的地方。”
在该书作者看来,富兰克林宣扬的独特伦理亦即所谓“资本主义精神”,就是“把赚钱当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追求的目的,或者看作是一项职业”,而“在现代经济的制度下,只要合法,赚钱就是某种能力与职业道德的体现。”
该书特别重视“职责在资产阶级社会理论中最占有重要的位置”,强调其“是最具代表性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资本主义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人们对职业内容的一种实实在在的义务;至于内容都包含了些什么,不管它是表面上的利用个人的能力,还是利用作为资本的物质财产,这都与宏旨毫无关系。”这里的职责很大程度正是企业家的职责。
作者进一步阐述道:“在技巧和经济组织领域中,这种理念进程无疑代表了近代资产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终生劳动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产品。想要理解这一点,只要阅读一下富兰克林记载的,有关于自己努力谋求费城繁荣就一目了然了。当一个人为很多很多人提供就业机会,而且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提供帮助的时候,他自然就会非常自豪和喜悦。”这实际上也就是作为企业家的追求。
综上所述,守时、勤奋、节俭、诚信、敬业,洞若观火,敢想敢干,精打细算,合法赚钱,不断增加资本,以此为职业乃至天职,这不正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家精神吗?更准确地说,是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概括。
二、 所谓“资本主义精神”之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何其重要
关于这个问题,该书以统计数字为据开宗明义写道:“在任何一个宗教成分混杂的国家里,只要稍稍看一下其职业情况的统计数字,几乎没有什么例外地可以发现这样的一种状况: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
进而以比较为据写道:“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出生地是在马萨诸塞,无疑,资本主义精神早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了。早在1632年,对于新英格兰不同于美国其他地方的那种精打细算的谋利方式已经出现抱怨了。另外,新英格兰毗邻的殖民地,以及后来加入美国的南部诸州,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远远低于新英格兰地区。尽管这些殖民地大都是由商业动机建立的,而新英格兰殖民地是由小商人、工匠以及自耕农帮助下建立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因果关系却与唯物主义观点正好颠倒了。”
接下来,该书讲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渐变到革命性突变的故事:“突然有一天,这种舒适自在的生活被中断了,而劳动组织形式通常情况下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改变,比如将家庭工场转变为统一领导下的工厂,将手工纺织转变为机器纺织。与此截然相反的是,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而这无非就是某一个出身于放高利贷者家庭的年轻人来到了乡下,仔细的挑选了一些人,他将要雇用这些人做纺织工人,这也就大大地加强了对他们劳动的监督,于是,就通过这样一个方式把他们从农民变成了产业工人。另外一方面,他还要尽最大的可能直接深入到终端的消费者中去,通过对市场的了解和分析来改变自己的销售方法。他对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细节都能够了如指掌。他每年还要走访自己的顾客,征求他们对自己产品的意见。而最重要的是,他要通过这些调查研究来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以此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愿望。同时他也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这种理性化的过程所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那些不愿意这样做的人只能是关门大吉。这样的一个结果,随时随地都可能见到。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那种原有的,田园牧歌式的状态顿时瓦解了。大量的财富被积聚起来,而这些财富并没有被用来进行贷款从中赚取利息,而是被重新用于商业投资之中。从前那种舒适悠闲的生活态度不得不让位给一种冷酷无情的节俭,一些人就是在商业活动中通过节俭而最终实现发家致富的。他们所想的并不只是消费而是想着如何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另外一些希望继续保持原有生活方式的人也不得不削减他们的消费开支。”
而在该书作者看来,引起这场革命的正是全新的资本主义精神:“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场革命,通常并不是由源源不断地用于工业投资的新货币引起的,而是由这种全新的精神所引起的,这种精神就是资本主义精神,并且已经开始发生作用了。据我所知的几个事例中,整个革命的过程仅仅是由从亲戚那里筹措来的几千马克的资本带动起来的。”
他进一步概括道:“近代资本主义进行扩张的动力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有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且表现出来,那么,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来作为实现自身目标的手段,而相反的情况是违背事实。”
作者还在后文进一步分析了“之所以然”:“当这种获利的自由与消费的限制结合到一起时,禁欲主义的节俭必然会产生资本积累的结果;而强加在消费上的种种限制则促成资本被用于生产性质的投资,进而增加财富的总量。这种影响之大,竟无法用精确的统计数字来证实。”
这就是本书有关所谓“资本主义精神”之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何其重要问题的答案。
三、 “资本主义精神”是受“适者生存”规律支配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宇宙的必然产物
而另一方面,该书又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大宇宙的必然产物。
该书这一论题的基本逻辑是:“当今的资本主义,已经统治了现代的经济生活。事实上,它就是通过适者生存的经济过程,培养、选择了它所需要的经济主体。”
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就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纯粹的适应的结果。如果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就必然会失败。
且看原文:“今天的资本主义经济,就好像一个广漠的宇宙,对个人而言,这个宇宙是他生活下去的,不可变更的秩序。一旦介入市场关系体系,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他服从一切行为准则。如果一个制造商,长期违背这些准则的话,他终将会被排除到经济舞台之外。就好比那些不愿接受,或者不能适应着些准则的工人一样,终将成为街头的流浪者。”
“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就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纯粹的适应的结果。就像之前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必须对赚钱这一事业献身。只有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才适应与这一制度;而且它对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是:这种经济必须依靠严格核算,从而富有远见地追求它想要达到的经济成功。这与农民追求基本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
但在该书看来,资本主义精神的出现通常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其所生动描述的:“各种各样的怀疑与仇恨甚至是道德层面的义愤总是会不断地涌向开风气之先的革新者。人们还会众口一词的——这样的事例我也知道一些——编造出一些关于他以前私生活中污点的传说。只有那些具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的新型企业家才能够在面对这样的压力时不至于丧失理智,从而使他们免遭道德上和经济上的毁灭。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当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而且,由于这种新型的企业家具有坚定不移的道德品质,以及对于事物敏锐的洞察力和执着的行动力,才使得他在顾客和工人中间赢得了不可缺少的信任。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给予他克服重重障碍的力量,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他承担起近代企业家所必须承担的那些无比繁重的工作。可是,就是这样一些道德品质却与那些适应传统主义的道德品质有着天壤之别。”
“这种转变从表面上看并不引人注目,但是,这种新的精神却对经济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动这一转变的人,并不是那些鲁莽、粗俗,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投机商;也不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那些大冒险家;更不是金融界的大家。相反,是一些在贫穷潦倒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即对生活充满想象,又善于计划生活的人。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有极强的自我控制力,他们不但精明强干,而且很讲信用,总是把事业放在第一位,并且严格地遵守资产阶级观点和原则。”
“他们能够取得成功主要是因为他们具备一种从传统中解脱出来的本领,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启蒙精神。”
四、新教伦理的核心要义在于突破旧教伦理对赚钱行为的一概否定与束缚
且看该书以下论述原文:“如果把赚钱当作是每一个都必须追求的目的,或者看作是一项职业,那么,这种观念就会与那时的伦理道德背道而驰。这一点是不需要用事例来证明的。‘你们很难使上帝满意’(Deo placere vixpofest)已经与教会法规合而为一,并得到认可,直接用于评判商人的法则了。圣·托马斯就曾说过,追求财富的这种欲望是卑鄙无耻的(这种说法,还被用来指责那些不可避免的在伦理道德中完全获利的活动)。在当时他的观点被奉为真理。而且,这一教义就像福音书中记载利益那一章节一样,同样被视为真理。因此,与大多数人那种更加强烈地反对赚钱的观点相比较,这一教义反而妥协与天主教义持有的论调。但是,在意大利这样的城市,教会与这些财政势力已经建立起非常密切政治关系了。然而,不论这一教义是否真正调节了实际情况,人们的伦理道德仍旧没有被彻底征服过(例如,佛罗伦萨的安东尼就是如此)。为获利而获利归根结底都是一种无耻的行为,这种行为之所以被容忍,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现世生活存在一些不可改变的需求。”
再看:“尤其是《旧约》,虽然在世俗道德方面没有任何表示,即使有也是一些零散的暗示或迹象,但是这里面却包含了一种在这种传统主义意义上的宗教观念。人人都应该安守于自己的生活。让那些不相信神的人去无畏地追求物质利益吧,所有直接与世俗活动有关的话的核心意义就在于此。”
正是基于上述伦理,“中世纪的伦理观念不仅容忍乞讨的存在,而且事实上在托钵僧团中还以乞讨为荣。甚至世俗的乞丐,由于他们给有钱人提供了行善施舍的机会,有时也被当作一笔财产来对待。甚至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国国教的社会伦理也与这种态度非常接近。直到清教的禁欲主义参与严格的“英国济贫法”(English Poor Relief Legislation )的确立,才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事实上新教教派的严谨的清教团体在他们内部从不知乞讨为何物。“
“当时那些道德家,尤其是唯名论派的道德家,把发达的资本主义事业视为是不可避免的东西。他们还想试图证明这些形式,尤其是商业形式的合理性。虽然,他们的内心存在疑惑,但是,他们还是能清楚地认识到,商人之所以勤奋是因为获得高额利润的关系,因此,这在他们眼中也是合法的,与道德平行的。但是,统治教义却把资本主义这种获利的精神视为是卑鄙无耻的,至少是不被伦理道德认可的。例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当时所认为的那种伦理道德就无法让人们接受。最重要的一点是,资本主义集团自身的态度就是这样的。”
“只要他们始终依附于教会传统,他们的终身事业不过只是道德上毫无建树的东西,他们的事业虽然得到了认可,但是,与教会的高利贷的教义仍然存在矛盾。就这一点而言,对于拯救还是存在某种威胁的。几乎所有的资料都显示,富人们在临终之际都会将巨额财产捐给教会,以此来弥补自己心灵上的愧疚。有的时候,他们甚至还将以往夺取的高额利息退还给债务人。所有这些情况,包括人们的教义倾向,以及其它倾向都遭到了否定,只有那些已经摆脱了传统束缚的商业贵族除外。但是,即使是怀疑主义者,或者对教会不屑的人也不得不这么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他们遭遇各种不幸。因为(根据以上人们所持有的观点)对于教会戒律的终生顺从,就可以保证他们起死回生。我们在这里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要么与道德无关,要么就是不道德的。”
“而这时,一种特殊的资产阶级的经济伦理出现了。资产阶级商人渐渐意识到自己已经充分地享受到上帝的恩宠,而且实实在在地得到了上帝的祝福。他们认为,只要他们的外表得体,道德行为没有什么污点,而且在使用财产方面没有遭到非议,那么他们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服从自己金钱利益的支配,并且认为这样做是一种责任。另外,宗教禁欲主义的力量为这些资产阶级商人提供了有节制、态度认真、工作异常勤勉的大量劳动者,这些劳动者会用对待上帝赐予的毕生目标一样对待自己的工作。”
这种“特殊的资产阶级的经济伦理”一反传统,坚信“一个人在道德活动领域的最高形式,是对自身履行社会义务的活动进行评价的行为。”
所谓新教伦理正是这种“特殊的资产阶级的经济伦理”的宗教升华:“这是一个新的观点。人们的日常生活自从出现了这个新观点之后,就有了宗教意义。人们因为这个因素又提出了另一个概念,即‘职业思想’,并引导出了一切新教的核心教义:人们应该用得自上帝的生存意义,来履行自身在现实生活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应该用禁欲和苦修来凌驾世俗的道德。由于处在不同的地位,每个人因此必须得承担起这种地位给他带来的责任。”
所以,在该书作者看来,“强调禁欲在固定职业中的重要作用,为近代的专业化分工提供了道德上的依据;而且以神的旨意来作为追逐利润的动机也使商人们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正当的理由。”而“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对于那种明显地将获利视为一种职业,而每一个人又都觉得自己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来说,这种职业的思想观念有什么背景呢?因为正是这种观念为新的企业家提供了正确的道德基础和理由。”
五、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思想解放与政策松绑很大程度类似该书为“创业致富”提供伦理基础与法理支持之要义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主流经济思想及其伦理也在很大程度上“以贫穷为荣”,甚而也存在“以乞讨为荣”,至少是“不以贫穷为耻”。“文革”期间“四人帮”一伙“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荒谬的提法,正是上述主流经济思想及其伦理的体现。
所以,1987年4月26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有针对性地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
从此,“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成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重要口号,甚而被评选为我党历史上八十句重要口号之一。
至于个人创业致富,这在改革开放以前是被禁止乃至消灭的。这从张春桥退场前所写《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那篇文章可见一斑:“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九十七,工业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三,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八十六。集体所有制工业占固定资产的百分之三;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二,总产值的百分之十四。此外,还有人数占百分之零点八的个体手工工业。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所有制方面,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所以,到1978年,城镇个体工商业者仅剩15万人,且大多被迫转入“地下”,以不合法的身份存在。
我们在改革开放前,甚至初期,是不允许个人经商的,过去很多物资都是统购统销,更不用说长途贩运。过去谁要搞了长途贩运戴很高的帽子,叫做投机倒把。允许做长途贩运是1978年,那时,可谓我国“首席经济学家”的薛暮桥在国务院务虚会上提出应当为长途贩运平反,利用市场活跃流通。那以后,中国逐步放宽对商业活动的限制,社会对商业活动的认可显著提升,催生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1978 年3 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全国工商局长会议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并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城镇恢复和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这是允许个体经济适当发展的早期政策信号。
此后,在农村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允许个体经济适当发展的政策。
1981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还明确个体经营户在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别技艺的,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根据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九章中有关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家转化的“从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限为8人。因此,可否允许雇工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存在,成为当时争论的焦点,成为政策调整的关节点。
面对这种新情况,党和国家当时采取了“三不政策”,即“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如,1983年,中共中央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就明确提出:对超过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直到1985年初,中央文件还指出:“目前雇请工人超过规定人数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办理登记发证工作,加强管理。”在“三不政策”的默许下,私营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自那以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始终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重要政策。
1987年10月召开的十三大指出:“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必然同占优势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1988年4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宪法第11条增加了如下内容:“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重申“补充论”,再次肯定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廓清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思想混乱,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同时也掀起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高潮。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继续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至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地位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
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进一步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00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一再重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更加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然而,当今我国民营企业家的赚钱行为进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实仍面临类似的伦理否定与束缚。民营经济的发展虽得到从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与鼓励,但在传统意识形态看来,民营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是格格不入的,现在认可并鼓励其发展是权宜之计,所以时不时就有民营经济“剥削论”、“退场论”乃至“消灭论”在舆论场暗流涌动,有时在网络空间舆论场还甚嚣尘上。这对我国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已然造成极大损害,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封顶桎梏乃至公害。所以,如何借鉴该书论述,为民营企业家合理合法的赚钱行为辩护,进而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正确的伦理基础与理由,已是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