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户通过审核!鹤壁一地公租房预分配名单公示

10月8日

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分配公告和分配实施方案

详情如下↓↓↓

淇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分配公告(一)

根据《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退出等工作程序》及《淇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4年公租房第三批申报对象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截止2024年10月8日,共有19户申报家庭通过各乡(镇)、办事处审核,结合我县公租房情况,现将预分配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天(2024年月10月8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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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申报家庭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


淇县2024年公租房第三批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淇县富士康公租房小区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淇政〔2018〕25号)、《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退出等工作程序的通知》(淇建〔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房源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安置房源

本次分配的房源为我县鹤淇小区与云蒙小区公租房已分配后退出的房源,房源数量按申请情况投入,房源不足时投入空号补齐。云蒙、鹤淇小区房屋均为一梯四户,砖混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所有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本次分配不含地下室。

二、分配安置对象

申请人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

三、租金价格

根据《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淇县富士康公租房小区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淇政〔2018〕25号)、《中共淇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淇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淇退役军人组〔2023〕1号)文件规定: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基准价:5.00元/平方米·月;

2、符合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50%执行,即:2.50元/平方米·月。

3、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给予减免租金50%优惠。即:2.50元/平方米·月。

四、分配安置办法

(一)房源分配

本次申请对象分配分二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申请意愿为2024年第三批鹤淇小区新申请保障家庭。

分配房源:鹤淇小区空置房源内进行安置。

第二批:申请意愿为2024年第二批云蒙小区新申请保障家庭。

分配房源:云蒙小区空置房源内进行安置。房源不能满足的,可选择有房源的小区进行安置或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

(二)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为实物配租。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有残疾的,可以优先安排;普通保障家庭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安置分配,具体摇号方法如下:

1、各申请家庭按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选房地点集合,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现场选取房源;

2、申请家庭按递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参加选房,每个申请家庭推荐一名家庭成员为选房资格人。首先按《选房通知单》上的编号先后次序摇出顺序号,然后再根据顺序号依次摇取房号。

3、资格人确认签字后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4、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公租房享受资格。

(三)公示公告

具体分配名单、分配房源、相关事项及分配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可取得租赁资格。

五、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由资格人持身份证、《选房确认单》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城市保障房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六、监督机构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选房代表现场监督等。

七、咨询电话

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