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头盔
大有作用
纵使交警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人心存“侥幸”
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上路
现曝光一批
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的“骑士”
看看是谁上榜啦!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朝阳路车站新街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桂R194D8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朝阳路车站新街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桂R855Y4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小力街东安酒家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桂R689Q4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小力街东安酒家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桂R8SE55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镇富民路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驾驶证记1分。
桂RF1886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镇富民路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驾驶证记1分。
桂RC061B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二十四米街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驾驶证记1分。
桂RK352Y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0日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二十四米街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驾驶证记1分。
曝光不是目的
而是督促大家安全出行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扣好卡扣再出发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未满十六周岁不要骑电动自行车
已满年龄的小伙伴
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2.
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3.
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图文: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