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7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腐化堕落,不注重家风建设,造成恶劣影响;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煤炭资源配置、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4月15日消息,杜梓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杜梓,男,汉族,1955年6月生,籍贯托克托县,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内蒙古《党的教育》杂志社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伊克昭盟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鄂尔多斯市市长等职。
2008年,杜梓任鄂尔多斯市委书记,2011年任通辽市委书记,同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2015年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8年不再担任。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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