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港一高中教务主任涉嫌性侵学生,当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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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一份落款为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的“关于东港市发生一起强奸案件的情况报告”,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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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传报告内容显示:“2024年10月4日16时许,东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刑侦信息上报称:在东港市发生一起强奸案,案件中被害人系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嫌疑人是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经查得知,2023年9月份以来,嫌疑人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务主任田某某在某小区某室和东港市第三中学校内一仓库内多次对在校学生某某实施强奸,被害人首次被强奸时已经年满16周岁……”

同时,该报告内容还较为详实地载明了田某某的户籍和住址信息。而情况报告的落款,则为东港市公安局,时间为2024年10月4日。

10月6日,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已经立案,案由及案件进展不便透露。

东港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目前警方正在侦办此案,其尚未得到相关结论,暂时不便回应。

多位东港当地人士透露,情况报告中提到的东港市第三高级中学,实为东港市第三中学,坐落于辽宁省东港市,是一所公办学校。据了解,该校确有一位名为田某某的工作人员。